以教育为信仰
一般教育者都承认学生的知识是不完足的,但很少的人知道学生的品格也是不完足的。其实“完人”是没有的;所谓“不完足”,指学生尚在“塑造期”,无一定品格而言;——只是比较的说法。他们说到学生品性不好的时候,总是特别摇头叹气,仿佛这是不应有的事,而且是无法想的事。其实这与学业上的低能一样,正是教育的题中常有的文章;若低能可以设法辅导,这也可以设法辅导的,何用特别摇头叹气呢?要晓得不完足才需来学,若完足了,又何必来受教育呢?
学生们要学做人,你却单给以知识,变成了“教”而不“育”,这自然是偏了。为学生个人的与眼前浮面的功利计,这原未尝不可,但为我们后一代的发荣滋长计,这却不行了。机械地得着知识,又机械地运用知识的人,人格上没有深厚的根基,只随着机会和环境的支使的人,他们的人生理想是很模糊的,他们的努力是盲目的。在人生的道路上,他们只能乱转一回,不能向前进行。“做人”是要逐渐培养的,不是可以按钟点教授的。所谓“不言之教”、“无声之诲”,便是说的这种培养的功夫。要从事于此,教育者先须有健全的人格,而且对于教育,须有坚贞的信仰,如宗教信徒一般。他的人生的理想,不用说,也应该超乎功利以上。所谓超乎功利以上,就是说,不但要做一个能干的、有用的人,并且要做一个正直的、坦白的、敢作敢为的人!——教育者有了这样的信仰,有了这样的人格,自然便能够潜移默化,“如时雨化之”了;这其间也并无奥妙,只需在日常言动间注意。
但这个注意却不容易!比办事严明、讲解详悉要难许多,第一须有温热的心,能够爱人!须能爱具体的这个那个的人,不是说能爱抽象的“人”。能爱学生,才能真的注意学生,才能得学生的信仰;得了学生的信仰,就是为学生所爱。那时真如父子兄弟一家人,没有说不通的事;感化于是乎可言。但这样的爱是须有大力量,大气度的。
正如母亲抚育子女一般,无论怎样琐屑,都要不辞劳苦地去做,无论怎样哭闹,都要能够原谅,这样,才有坚韧的爱;教育者也要能够如此任劳任怨才行!这时教育者与学生共在一个“情之流”中,自然用不着任法与尚严了。
法是力量小的人用的;他们不能以全身奉献于教育,所以不能爱——于是乎只能寻着权威,暂资凭借。但权威是冷的,权威所寓的法则也是冷的;它们最容易造成虚伪与呆木的人!操行甲等而常行偷窃的学生,是各校常见的。循规蹈矩,庸碌无用,但能做好好先生的学生,也是各校常见的。这都是任法尚严的流弊了。更有一件,权威最易造成或增加误会;它不但不能使人相亲相爱,反将使人相忌相恨!
我以为权威绝对用不得;法则若变成自由的契约,依共同的意志而行,那还可存;总之,最要紧的还是人,是人的心!我对于那些号称贤明的教育者所持的功利见解,不以为不好,而以为不够;我希望他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我的意思,再简单地说一说:教育者须对教育有信仰心,如宗教徒对他的上帝一样;教育者须有健全的人格,尤须有深广的爱;教育者须能牺牲自己,任劳任怨。我斥责那班以教育为手段的人!我愿我们都努力,努力做到那以教育为信仰的人!(朱自清)
(选编自《朱自清语文教学经验》,题目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