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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四有”好教师需拿出实际的教育改革行动

作者:熊丙奇 来源:《中国远程教育》(资讯)2014年第9期 点击: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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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见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后来到北京师范大学,看望教师学生,观摩课堂教学,进行座谈交流,他指出,做好老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让每个学生都享受成功喜悦。习主席对好教师提出的“四有”要求,与近年来倡导的教师专业化、职业化,异曲同工——通过教师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也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理想。

而要实现教师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在现实中,有诸多的困难。其一,教师的待遇,未有从职业角度加以保障。教师本质是一个职业,如果职业的基本待遇都无法得到保障,是难以要求教师职业化的。习主席在座谈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要让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一定的物质保障是前提。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我国乡村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极为困难,在一些地方师资结构呈现“U”形结构——年轻的多,50岁以上的多,而30到45岁的中坚力量少,年轻的教师经过几年乡村学校教育后,很多选择离开,这包括国家实行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的教师,还有一些到乡村支教的教师。

其二,教师的权利,尤其是参与学校办学,进行教育和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利,被行政架空,导致教师逐渐丧失教育和学术理想、追求,变得功利化。实现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必须把管理、评价教师的权力交给教师自己,不能由行政主导对教育和学术资源的配置。目前,在中小学,教师追逐的目标是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目标,在大学,教师追逐的目标是论文、课题、经费。为何如此?就是因为学校考核“好教师”的标准就是学生的分数,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数量。这和习主席提到的“好老师”的标准相距甚远。

要让所有老师有成为“好教师”的追求,不是由政府部门给教师提要求,而应该由政府部门为老师创造条件。或者说,能否落实习主席提出的要求,关键在政府部门的作为。具体有两方面。首先,政府应该保障对教育的投入,尤其要严格落实《教师法》,做到教师的待遇水平不得低于公务员待遇水平。笔者的建议是,针对我国教育投入的问题,我国应该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制订教育拨款预算,监督政府部门拨款,如果只由政府部门决定,教育投入就难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要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乡村教师待遇低问题,应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强化省级财政统筹,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直至高于城镇地区。否则落后的乡村教育靠什么吸引人才?除此,还有必要探索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

其次,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放权推进教育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多元教育评价体系。如果政府加大投入,却不改变现在的教育治理结构,很可能加剧目前教育的行政化和功利化,使教师难有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却会围着功利的办学目标转。只有加大投入,同时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学校,并要求学校内部建立民主决策机制,由教师负责教育和学术事务,才能让学校回归学校本位,减少行政和利益因素对办学的干扰甚至破坏,教师也才会有职业的尊严——当教师的教育底线和学术底线都难以坚守,何谈教育尊严和学术尊严?

这些在《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即深入推进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这其实是建设好学校、发展好教师,培养好学生的根本性要求。落实习主席的要求,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拿出实际的教育改革行动。

来源:《中国远程教育》(资讯)2014年第9期  作者:熊丙奇 

更新:2014-12-13 08: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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