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需要构建个人理论
“对实践真正产生作用的理论不再是理论者提供的理论,而是经过实践者反思与改造或重新加工,并内化为实践者一种生存方式的理论,是他们自己的理论。”(阎亚军 《新课程改革哲学审视》)
我赞成这个观点。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的一切实践都是在他自己的认识指导下进行的。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也不例外。我一直坚持这样一个观点:教师的实践行为是受他自己的理论指导的,而不是书本上的、专家讲座中传授的理论。
教师们要使得自己的实践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就必须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有意识地去建设自己的实践理论。构建教师个人实践理论的基本方法是反思性实践+理论学习。在实践中,教师要结合专家的理论和书本的理论,反思几个问题:
一、为什么而教?不同的教育教学追求,必须会导致不同事的行为方式。为考试而教,必然重视知识的清晰掌握和应试的技术传授;为素质而教,必然重视知识对个人发展的意义,重视知识发现的过程和体验。同样是“教知识”,却因为目的不同,教的行为差异巨大。
二、教什么?在“用教材教”的新课程改革中,教师需要对教材本身进行适合自己和学生的改造。也就是说,课程的实施应该是具有教师个人特点的“个性化”的实践过程,这自然需要教师思考“教什么”问题。因此,教师需要有课程意识,需要思考“教什么”。
三、怎么教?也就是怎样教才是最有效的,才是能让学生最有效地展开学习的教。教师需要艺术地教,从而帮助学生高效的学。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研究教学的技术,优化教学的行为,从而促使学生学习行为的优化,达到应高效学习的目的。
只有对这三个问题作出自己的,而且是科学的回答时,教师的实践才有可能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科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