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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管理研究

作者:卜向阳 袁发友 傅永曙 来源: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教育局督导室 点击:1787

责任督学管理研究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教育督导室卜向阳袁发友傅永曙

[内容摘要]马鞍山市和县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责任督学管理工作研究,探讨责任督学管理制度、方法、策略、模式,制定责任督学考核办法,为有效做好责任督学管理工作,提高责任督学工作实效,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 键 词]责任督学 管理 研究

   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县于2013年全面开展中小学校督导工作。为提高责任督学督导能力和实效,组织开展课题“责任督学管理研究”工作,探讨责任督学管理制度、方法、策略、模式,制定责任督学考核办法,提高责任督学工作实效,取得一定成绩。现将研究成果汇报如下,敬请同行不吝赐教。

一、责任督学管理制度

   1.记录报告制度。责任督学每次进入中小学校督导,必须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听课、访谈、约谈、巡查等工作记录,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报告。

2.工作例会制度。责任督学要定期参加县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例会和全县教育行政会议,了解工作要求,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3.跟踪整改制度。责任督学要针对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并将跟踪整改情况及时向教育督导报告。

4.学习培训制度。责任督学要参加岗前培训和定期专题培训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提高教育督导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和国家组织的相关培训。

5.定期交流制度。连聘连任的责任督学原则上每个聘期应交流一次;因特殊需要,责任督学的交流可提前或延迟。

二、责任督学管理方法

1.聘任流程法

聘任流程法,就是在责任督学的聘任过程中,严格按聘任流程去做,按程序去聘,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聘任的责任督学质量。

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为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督学。”《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督学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任(聘)用的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行使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职权的人员。我县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由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责任督学,其日常管理工作则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教育督导室)管理,县教育督导室则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责任督学聘任方法,实施聘任流程管理。即:确定督学推荐单位(及推荐人数)——单位推荐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填写《督学申请表》——推荐单位初审合格上报——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审核公示——下文、发放聘书。

2.培训提高法

国教督办2014年下发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县域教育责任督学队伍建设的关键是加强责任督学人员的能力建设,作为督导管理机构必须狠抓责任督学的培训,提高责任督学的督导能力和水平。县教育督导室在聘任责任督学后,首先,举办责任督学上岗培训班,组织学习督导有关文件和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督导思想,提升责任督学的自身专业意识,自觉、主动投身于教育督导工作之中;其次,利用开会之际,实施以会代训,传授督导知识和方法,不断为督学“充电”,补充督导知识能源,提升责任督学工作能力;第三,召开责任督学工作经验交流会,相互交流实践经验,研讨督学工作方法,形成督学经验共享,共同提高能力水平;第四,聘请专家传授经验,讲解责任督学职责、工作方式、权利和义务,提升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能力;第五,组织责任督学出外学习取经,借鉴他山之石,外地经验,提高责任督学工作实效性。

3.规范管理法

县教育督导室严格要求责任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实行规范督学。首先,县教育督导室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职责,在其责任区学校门口显著位置挂牌;其次,要求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挂牌督导以保督学规范,以便责任区学校相互监督;第三,要求责任督学依法依规督导,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履行督学职责;第四,要求责任督学认真记录督导结果,便于县教育督导室年终考核检查,便于发现重大问题,有案可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并书面报告县教育督导室,由县教育督导室向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任督学负责督促整改;第五,要求责任督学及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做到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督导室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报告,提升督学质量,确保督学规范而行之有效。

4.建章立制法

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校实施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启动后,县教育督导室根据上级督导部门有关文件,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县责任督学参加教育行政工作会议制度》、《和县责任督学工作例会制度》、《和县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学校常规管理月查制度》;印发了《和县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和县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和县责任督学工作规程》;编印了《和县责任督学工作手册》;制作了《和县责任区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县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工作记录表》、《和县责任督学备案表》和《和县责任学校问题整改报告单》。通过建章立制,既明确了责任督学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又规范了责任督学的督导行为,有效提高教育督导实效。

5.考核奖励法

为切实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提高责任督学工作的实效性,县教育督导室坚持对责任督学实施年度考核,奖励先进,带动全体,促进督导。考核主要内容是责任督学履行基本职责情况,完成经常性督导事项和完成县教育督导室指派的工作任务情况,遵守《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守则》情况,遵守《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履职能力情况等。考核的重点是对责任督学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定等级。方法是考核组成员采取查验过程性资料、听取督学介绍、走访责任学校、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等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等级应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对评出优秀责任督学将直接列入教育系统当年度表彰奖励的对象和上级督导系统表彰对象。对任期内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责任督学,将予以解聘,终止其责任督学身份。通过考核奖励方法,提高管理实效,促进教育督导工作有序、健康、持续开展。

   三、责任督学管理策略

   1.思想引领,夯实教育督导工作基础

抓好责任督学管理,以抓思想为先。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在实施责任督学管理时,首先,要组织全体责任督学学习《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和《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引领责任督学掌握、领会国家及省、市、县督导政策精神,了解督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提高思想认识;用国家政策和督导理论武装责任督学思想,提升责任督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其自觉投身教育督导工作中,要求全体责任督学做到坚持“三心”(既教育中心、安全重心、质量核心)不放松,强化“四力”(增强实力、开发潜力、形成活力、提高能力)鼓干劲,自觉遵守“五原则”,进而全面提高责任督学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2.榜样示范,促进教育督导全面推进

榜样是一种力量,彰显进步;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榜样是一种灯塔,指引方向;有“榜样”的地方,就有力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每年,县教育督导室开展责任督学考核评比,对在该年度督学工作作出优异成绩的评为优秀责任督学。树立优秀责任督学榜样,介绍其督学工作先进经验,科学方法,使全县责任督学学有榜样,干有方向。通过树立榜样,以其示范,促进全县责任督学相互学习,相互激励,凝聚正能量,扎实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全面提升教育督导实效。

3.底线思维,确保教育督导稳妥开展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底线思维”,底线思维是一种思维技巧,也是科学的思维方法,更是责任督学管理的一种策略。运用“底线思维”策略,事前组织责任督学学习国务院、教育部等制定的“法律责任、工作要求、基本职责”及“责任追究”等文件规定,了解责任督学肩负重任,必须遵守规定,守住底线,不违规,不违纪,方能确保教育督导工作稳妥而扎实开展,有序且收到实效。

4.抓好宣传,树立公信赢得信赖

教育督导在抓责任督学管理的同时,必须抓好宣传工作,扩大责任督学影响,真正树立责任督学的公信力,赢得社会理解,学校配合,家长支持,为全面实施督导增添动力。

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国家督导有关文件精神,宣传教育督导的重要意义,树立公信,取得社会信赖,促使社会、学校、家长自觉支持责任督学开展的督导工作。

二要宣传责任督学工作复杂性和重要性,宣传责任督学为政府解忧把关,替学校出谋划策,帮家长释疑解难的事例;宣传优秀责任督学不怕吃苦、勤奋工作的先进事迹,从而赢得政府放心、社会相信、学校信赖、家长省心的良好氛围,促使学校督导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要通过微博、QQ群、微信群、教育发布等多种新媒体宣传教育督导的新精神、新要求、新情况,使社会大众了解实情,支持、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

5.保障待遇,解决责任督学后顾之忧

《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第九条要求“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督学参加教育督导活动所需工作经费,由教育督导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据此,我县每年都把教育督导所需经费单列预算,根据督学范围、督学学校数、路程远近给予补贴;对责任督学工作做的好、优秀督学给予奖励,既保障了责任督学经济待遇,又调动了责任督学创先争优积极性,促进责任督学工作。

四、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由县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十二月。

   1.县教育督导办公室根据“管理细则”对责任区督学进行量化考核,占考核总分60%。通过听取责任督学个人述职、查看过程性资料和走访学校等多种方式进行。

2.各督学责任区校(园)对责任督学的满意度评价考核,占考核总分的40%。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进行。

3.根据“量化考核”和“满意度评价”之和进行综合计分。综合分85分以上为“优秀”,84—60分为“称职”,60分以下定为不称职。

4.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五、构建督学管理新模式(繁昌县经验)

   1.构筑一张网络。按照全面覆盖、相对就近、注重均衡、推动工作等原则,该县根据学校网点布局,将全县划分为五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责任督学3-5人、每所学校设责任督学1人,各责任区实行组长负责制,专职督学任片区组长,统筹责任区内部工作。

   2.建立一套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该县研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制度》,印发了《繁昌县责任督学工作手册》、《繁昌县责任督学守则》,建立并优化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以此明确督学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加强督学考核。

3.锻造一支队伍。近年来,该县通过塑形象,增强内功、强学习,提升素质、重科研,涵养底气等方式,不断提升督学素质。目前,该县中小学有专职督学7人,兼职督学48人。每学年,各责任督学都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时提炼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典型做法与实效。

4.打出一副好牌。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该县进一步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的特色载体,各督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挂牌督导的过程中,努力打好手中的“五重”牌,即重指导、重服务、重发展、重落实、重创新,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督导工作中的作用,挖掘资源优势,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5.夯实一道屏障。该县将督学责任区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督导专项工作经费,同时,对责任区督学开展移动办公与电子政务应用技术培训,充分发挥现代科技灵活、便捷、高效、实用的强大优势,确保责任督学工作正常开展。

责任督学管理工作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前提,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须加以研究、探索实践一如既往地抓好责任督学管理工作做到勇于担当,敢于管理;勤于学习,善于管理;积极努力,创新管理;不断探索,科学管理,研究管理之法,实施有效管理,为做好教育督导工作而不懈努力。


更新:2018-09-09 06: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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