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忌向家长推卸教育责任
在教师的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比如班级里面某些同学“不服管教”、“软硬不吃”。这时师生关系一般会陷入僵化。面对这种情况,有一些教师会采取转移矛盾、推卸责任的做法,往往会板着面孔把学生家长请到学校里来。被请来的家长大都诚惶诚恐、毕恭毕敬地站在教师的办公室内接受教师的教训。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或者是对学生家长说:“你家孩子屡教不改,我们无法教育,你把孩子领回去吧!”或者是更直接地推卸责任,指责学生家长说:“你是怎么教育孩子的,让孩子变成这样?重新管教管教他吧!”就这样,师生之间的矛盾本来就没有解决,又平添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矛盾。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暂时不能解决是正常现象,就这些情况与家长进行沟通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是由于教师没有采取正确的教学方式、方法,导致师生之间出现矛盾,教师采取转移或向家长推卸责任的做法,就是教师缺乏教育能力的表现,也是缺乏职业道德修养的表现。一番训斥之言使家长心中很难受,这样做不但学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就连学生家长与老师之间的关系也会逐渐淡漠。家长渐渐会不信任教师或与教师产生对立情绪,今后教师再想与家长保持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就难了。
我们认为,在调节和处理与调皮学生的关系时,能力和方法起着重要作用。家长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合作者与参与者,二者需相互尊重、紧密配合、互相促进。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自恃地位特殊,粗暴无礼地对待学生家长,伤害学生家长的自尊心。在与学生家长的相互交往中,需要掌握交流的方法和尺度。如有的教师喜欢在家长会上点名批评某些学生,由此伤害了家长的自尊心,是非常不利于教师与家长之间进行交流合作的,只会导致教师与学生家长感情上的对立;还有的教师在家长会上喜欢向学生家长“告状”,习惯于一见到学生家长就开始向家长讲述学生在学校的种种不是。这样做可能使学生家长下意识地对教师产生反感,怀疑教师是否对孩子抱有偏见,因而采取与教师不合作的态度。
总而言之,要使家长接受教师的积极建议,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教师在与家长合作谈话时,态度要真诚、谈话要巧妙,要尊重家长作为孩子重要的教育者这一无可代替的地位,要尊重家长的尊严,要做到态度谦和、讲究礼貌。相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家长不尊重,或把家长当作告状对象,把学生在学校发生问题的责任全部推给家长,这种做法于教育是不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