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学生打架与本·拉登之死
1.本·拉登承认,他策划了美国“911事件”。于是,美国人花了十年的时间终于捉住并枪杀了本·拉登。奥巴马可以站在美国人的立场上说:“正义终于得到伸张”,
其实,这不过是一场“你打我,我打你”、“你咬我,我咬你”的打架游戏、战争事件。由于这场战争的因果关系(究竟由谁挑起)很难说清楚,因此也很难说谁是正义的、谁是非正义的。
奥巴马可以站在美国人的立场上说:“正义终于得到伸张”,但是,如果阿拉伯人若站在本·拉登的立场同样可以说:本·拉登被敌人杀害,我们要复仇。
表面看来,是本·拉登最先挑起战争。但本·拉登的“先动手”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侵略者、非正义者。
作为老师,我曾经多次遇到学生打架事件。两个同学打架,往往双方都负伤、流血。老师出面把两个小学生捉住,带到办公室。
老师问:“谁先动手?”结果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两个学生相互指责对方先动手。
第二种可能是,一个学生说“他先动手”,另一个学生承认他先动手但同时指出“他先骂我了”或“他以前打我了”。
面对这两种情况,老师怎么办?
处理这类事情没那么简单。我经常观察我身边的老师是怎么处理这类事件的。我观察的结果是:老师的处理要么失之简单粗暴,强迫一方道歉,要么各打五十大板。
可见,这个问题并不简单。
可是,那么多人为“本·拉登之死”欢呼,这让我感到困惑。
2.我个人憧憬大同世界,我甚至对于以往的那些“乌托邦”理论、“空想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观念一直心怀敬畏。我甚至愿意幼稚地相信,在遥远的将来,会有尼采式的“超人”横空出世,他使一切民族国家消亡,他使世界统一。
但是,我同时更相信,在“世界大同”、“普世公民”、“世界公民”、“普世价值”尚未彻底实现之前,民族国家之间依然会发生各种形式的战争。
似乎,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的胜负,取决于民族国家之间军事力量的实力。以往,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并没有明显的强弱差别,因此,“虚张声势”、“兵不厌诈”、“身体力量”常常成为有用的方法。
不过,自从有了现代科技(尤其是有了核武器),民族国家之间的军事实力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弱小的国家或民族在强大的国家或民族面前,任何“虚张声势”、“兵不厌诈”、“身体力量”都失去了效力。
3.但,那些凭借高科技武装起来的军事强国万万没有想到,高科技并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唯一标准。高科技可以客观地摧毁人的身体,怕死者不得不在高科技、核武器面前颤抖、臣服。
问题是,如果有人不怕死,高科技(核武器)又如何?
黑格尔早已发现这个秘密:主人与奴隶的分别,它与怕死还是不怕死有关系,而与身体力量、知识实力的差别没关系。
不怕死者成为主人,怕死者成为奴隶。
高科技(核武器)可以打击一切怕死的人、怕死的民族。但,在不怕死的人、不怕死的民族面前,任何高科技(核武器)都将失去威力。
军事强国可以打败国家,但很难打败国民。如果,国民不怕死,任何国家都不会被打败。海明威说:“人可以被消灭,不可以被打败。”这是真理。
4.如果世界终有一日大同,如果我们都成为世界公民,如果普世价值在世界每一个角落流行,我愿意接受、服从任何一个统一世界的领袖。无论他是一个东方人,还是一个西方人,无论他是姓胡,还是奥巴马。
5.只是,在大同世界尚为实现的过渡阶段,民族国家必为本国的利益而相互冷战、撕杀。那些自以为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可能会威风一阵子。但,以高科技武装到牙齿的国家不仅不能征服世界,反而会激发深刻的仇恨。
未来的战争将不再是高科技的竞争,而是高科技与游击战的较量。
本·拉登,不过是一个游击战的个案。
6.未来的战争,也不是正义的国际法与非正义的侵犯之间的PK,法律解决不了战争的问题,因为,在法律解决不了争端的地方,必有“游侠”的出现。
“游侠”、“侠义”与“法律的正义”无关甚至是对“法律的正义”的破坏,但“游侠”、“侠义”自有“游侠的正义”、“侠义即正义”。
在未来的战争领域,若某个民族国家凭借高科技发动所谓的正义战争,另一方被欺负的民族国家既无高科技又有口莫辩,那么,游侠就会自然涌现。
“游击战争”是古代“游侠精神”在现代的学术别名。
7.实际上,“游击战争”、“游侠精神”也是一种恶,它是被法律、高科技逼出来的恶。
8.凡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任何正义的战争,都有非正义的源头。反过来,任何非正义战争,都有正义的原始初衷。正如,一个学生说“他先动手”,而另一个学生虽承认“我先动手”,但同时指出“他先骂我了”或“他以前打我了”、“他的父亲欺负了我的父亲”。
9.战争终究解决不了问题,战争只能暂时征服世界,战争不能长久地统一世界。能够统一世界的,只有文化,包括宗教。
未来的宗教,或许只有一个“道教”?道教是“自然宗教”。道教之神,乃自然神。
只有自然神能够拯救世界。自然而然、道法自然。
10.人类的未来,只有三条路。
第一,返回“小国寡民”(或称之为“小型共和国”),返回“自然状态”,以“小政府主义”(或“反强权主义”)立国,反对大政府、专制政府。“小政府主义”(或“反强权主义”)就是anarchism。anarchism一度在中国流行。遗憾的是,anarchism过去被翻译为“无政府主义”,这容易引起误解。anarchism的本义,由“非”(an)加上“强权”、“权力”、“暴力”(archi)构成,它否认强权政府、大政府,暴力政府、专职政府,但anarchism并非反对一切政府。“小国寡民”(小型共和国)的理想类型,是卢梭向往的“日内瓦共和国”(现在的“瑞士共和国”的原型)。小国、寡民,自由,自然,但并非“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第二,建造“超级大国”(或称之为“超级帝国”),以“帝国主义”立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全国一盘棋,军事化管理,步调一致。土地国有,消灭一切私有制。人民不再受暴力威胁,因为超级大国为所有人提供了安全。人民也不必为爱情、婚姻、家庭操心、纠结,因为超级大国负责为所有人分配爱情、婚姻、家庭,甚至规定了做爱的动作、技巧。
第三,在“小国寡民”和“超级大国”之间的“超级共和国”。它是“超级大国”但并非“超级帝国”,它是“共和国”,但并非“小国寡民”。此类国家的理想类型,是尚处于修缮、改进之中的“美利坚合众国”。实际上,它由三十多个“邦国”(州)联合构成。全国虽有宪法,但它为各州留出了立法的权利。之所以建立“大国”,是因为军事防御的需要;之所以“共和”,是因为追求自然和自由的人性的需要。
有没有第四种可能,把第三种型的“超级共和国”扩张成为“全球共和国”?比如,让“国联”、“联合国”成为实体?而在实体的联合国(全球共和国)的“大宪章”之下,各个民族国家有自己的立法、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民俗?
这才是值得期待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