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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教育始自“和谐校园”

作者:北京市第二中学/钮小桦 来源:摘自:《现代教育报》 点击:2418

优质教育并不是一个结果,优质教育应该体现在每一个完美的过程之中,应更多关注教育的细节。在这个过程中,和谐校园的创建尤其重要。

和谐校园并非是“你好我好”式的一团和气,也不是个性被压抑、矛盾被掩盖、问题被搁置的所谓的“稳定局面”。和谐校园的“和谐”源于协调和默契,表现的是一种水乳交融的自然状态,营造的是融洽的人际关系,协调的是各方面的利益,追求的是有共同价值观的校园文化。老师们应该形成这样一个共识:以人为本是学校和谐的核心,人际关系是学校和谐的关键,民主管理是学校和谐的准绳,公平公正是学校和谐的凝聚力,文明整洁是学校和谐的形象,充满活力是学校和谐的显示,安全有序是学校和谐的保障。

学校的和谐体现在:

其一,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同事间的和谐。在一起工作视为一种缘分,不论是干部、教师、职员还是工人,要相互尊重。要注重构建平等相待、互相学习、共同发展的交往心理环境。正确看待工作中的合作与竞争,在积极的合作中去发展个性。对不同人的性格、爱好、价值观和文化背景、家庭背景给予充分尊重,而不是强加于人。对工作中的不同看法注重相互的沟通,沟通中要表现出适当的谦恭、公正的品质、豁达的胸怀和丰富的情感。二是师生间的和谐。师生关系要建立在真正的平等与尊重基础之上,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成长过程的复杂性和阶段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的耐心、宽容和理解。老师一句鼓励的话会激励学生一生,老师不经意的一句气话有可能会伤害学生的身心。这就是我们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可塑性强,处在成长阶段,又很脆弱、敏感的孩子。因此师生间的和谐,关系到学生未来发展的和谐。三是学生间的和谐。要通过我们的教育,使学生懂得关爱,懂得友好相处,懂得如何交往,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使每个学生生活在集体中感到快乐、舒心,绝不能有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拉帮结伙等现象发生。四是老师与家长的和谐。我们不仅希望家长要与学校配合,理解教育,理解教师,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我们也应该理解家长,尊重家长的知识背景和素质修养,尊重家长的为人处事。学校和家长要形成教育合力,和谐默契是前提,要充分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其二,人与自身的和谐。我们要积极倡导“既勤奋工作、又快乐工作”的理念。勤奋工作是事业心、责任感最基本的体现,是对全体教职工最基本的要求;快乐工作就是希望全体教职工每天都能以良好健康的心情面对自己的同事、学生和工作,能自我排遣烦恼,舒缓压力,善于换位思考,心胸豁达,处理好各种矛盾,主动适应新的变化。

其三,人与制度的和谐。学校教育是与人打交道,因为教育者是人,教育的对象也是人,这便决定了学校、年级和班级等各个部门所建立的制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赋予管理制度以“人情味”,让制度的“人文性”升华传统制度的“规范性”,达到发展人的目的。减少人的观念和行为与制度的冲突。面对科学、合理的制度,人人都应该模范遵守,更好地促进人与制度的和谐发展。

其四,学校与社会的和谐。学校要积极为社会输出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学校也要走向社区,学习社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丰富学校教育的内容。学校还要努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坚持依法办学,增强法律意识,既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也善于用法律法规来保护学校的利益。对每位教师来说,也要通过各自的工作对社会负责,让家长满意。

其五,学校与政府各部门、兄弟学校工作的和谐。学校的各项工作要依靠市、区教委和街道社区、派出所的支持和帮助,对方方面面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对兄弟学校要平等相待,各学校之间有竞争,但更有相互学习和资源共享。大多数老师要经常与教研部门有工作上的交往,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还应以虚心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

古人云:“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倡导和谐、促成和谐,这对学校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更新:2009-06-09 04: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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