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总要留下点什么
人的一生,总要留下点什么
我出生在河南省灵宝市川口镇三圣村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祖祖辈辈都是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的苦日子,自记事起,一年到头,从来没有吃过白面馍,总是大多半红薯、玉谷面掺点少许的白面蒸的馍,也从来没有吃过用白面擀的面条,母亲总是用红薯、豆子磨成的面粉,掺上一点点的麦面擀成的面条,一家人都是这样食不果腹艰辛的过着。
我上小学,初中,身上穿的总是母亲纺花织成的粗布做的衣服,到上高中时,大多时候也总是穿的粗布,衣服破了,母亲缝缝补补,布丁摞布丁。尽管吃不好穿不好,可我从小上学总是刻苦用功,学习的成绩在班里总是靠前。那时候我常常想,我一定要好好用心刻苦学习,长大后挣钱,使奶奶父亲母亲过上好日子。
高中毕业后,因正处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取消了高考制度,我考大学没有希望了,就报名参军,到了海军部队。
我在海军部队要求上进,积极努力,入了团,入了党,连年受到所在部队的嘉奖。
复员退伍回到地方后,邓小平同志主持国务院工作,1977年他力主恢复了国家高考制度,我才有幸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了自己从小梦寐以求的大学。在大学学习期间,我曾担任班长、中文系党支部委员、系学生会主席、等职。
大学毕业时,我以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被推荐到三门峡豫西师范(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后调入灵宝市文化局任职。
自己上学时,在学校是好学生,到海军部队是好战士,参加工作后,连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
退下来后,自己应邀在三门峡金渠集团做文字材料工作连续八年多时间。
如今,我又被灵宝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灵宝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己勤于学习,忠于职守,被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自己将参加陪审案件的实践体会,写的文章,曾被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刊用,多篇文章在灵宝市人民法院办的公众号上刊登,为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现在每天仍坚持早上五点即起床,或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南日报》《三门峡日报》,或读自己喜欢的《古代诗文选》《毛泽东诗词集》鲁迅、茅盾、巴金等名家的著作,或一些名著等。早饭后便去打一个多小时的乒乓球,下午或去图书馆,或去书店看书学习。
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我从一个贫寒的农民孩子成长为一名国家干部,我认为,人生,总要留下点什么。这样,百余年后,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会无悔地说:“这个世界我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