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国征集劳动教育指导师新职业信息工作服务指南通知
鲶鱼学术劳育说:关于面向全国征集劳动教育指导师新职业信息工作服务指南通知
联合征集发起“三协同”劳动教育教学(共同体)学术服务团队
联系人:侯老师手机18637088026(同微信)
2023年3月3日
新职业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事项名称:征集劳动教育指导师新职业信息
事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职业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的函》(2019年3月6日)
事项简介:征集的劳动教育指导师新职业信息,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补充完善,是动态调整职业分类的有效措施。
申报对象:社会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劳动教育指导师新职业信息建议书》(见附件)
办理方式:
1. 将《劳动教育指导师新职业信息建议书》电子版(word)发送至电子邮箱:562822130@qq.com
附: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公布新职业信息的文件
办理流程:
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批新职业信息,具体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是征集(全年)。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名义发布新职业信息征集通告,面向社会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
二是受理(全年)。申报单位或个人开展新职业调查研究,填报《新职业信息建议书》。指导中心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三是论证(每年7-8月份)。指导中心汇总整理《新职业信息建议书》,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形成专家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
四是审核(每年9月份)。指导中心综合专家意见,形成新职业信息建议意见,报部相关司局审核。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是公示(每年10月份)。对经审核同意的新职业,由指导中心与相关单位会签拟公示新职业信息请示,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在人社部官网和中国就业网同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六是审定(每年11月份)。指导中心负责汇总公示意见。对公示无异议的新职业,由指导中心与相关单位会签拟发布新职业信息并报请审定。
七是发文(每年12月份)。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公布新职业信息的文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00,13:30—17:00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联系电话:010-84661082 84661086
附件: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附件
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建议人(盖章或签字):
填写时间:年 月日
( )全新职业 ( )更新职业 | |||||||||||||||
二、新职业描述信息 | |||||||||||||||
新职业名称[1] | 备选名称 | ||||||||||||||
新职业定义[2] | |||||||||||||||
与相关职业的关系[3] | |||||||||||||||
所属行业[4] | |||||||||||||||
主要工作任务 | 序号 | 内容 | 特有工具/设备 | 专门技术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三、从业要求 | |||||||||||||||
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 | |||||||||||||||
基本文化程度 | |||||||||||||||
特殊能力 | |||||||||||||||
身体素质与体能 | |||||||||||||||
人际协作 | |||||||||||||||
职业安全 | |||||||||||||||
四、从业人员情况 | |||||||||||||||
全国从业人数 | |||||||||||||||
地区分布情况 | |||||||||||||||
最近一年劳动力 市场供需情况 | |||||||||||||||
薪酬情况 | |||||||||||||||
数据来源 | |||||||||||||||
吸 纳 从 业 人 员 较 多 的 用人单位[5]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五、职业分析 | |||||||||||||||
新职业产生背景(400字以内) | |||||||||||||||
新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300字以内) | |||||||||||||||
与新职业直接相关的技术和从业方式的发展变化情况(400字以内) | |||||||||||||||
新职业的发展前景(200字以内) | |||||||||||||||
六、职业教育与培训情况 | |||||||||||||||
学校教育情况 | 院校名称 | ||||||||||||||
专业名称 | |||||||||||||||
主干课程 | |||||||||||||||
培训机构情况 |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七、有关法律法规情况[6] | |||||||||||||||
八、国外相关情况 | |||||||||||||||
国家或地区 | 同类职业名称 | ||||||||||||||
... | ... | ||||||||||||||
主要工作内容 | |||||||||||||||
对从业人员要求 | |||||||||||||||
相关职业标准 要求 | |||||||||||||||
专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情况 | |||||||||||||||
九、建议人情况 | |||||||||||||||
通讯地址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1]由最能说明该职业类别特性的组合名词构成,如:***工,**员,****师等。
[2]用简练的语句表述职业的本质属性。
[3]列出《大典》中与所填新职业相关或相近的职业名称及编码,并说明其区别。
[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行业名称填写。
[5]相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从业情况说明另附。
[6]列出对新职业有特殊约束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
新职业申报审核程序
一、新职业的界定
新职业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包括:
(一)全新职业:随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而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性工作。
(二)更新职业:原有职业内涵因技术更新产生较大变化,从业方式已与原有职业相比发生质的变化。
二、新职业申报审核程序
(一)建议。各级各类机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学校以及个人可结合实际,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提出新职业建议。可填写《新职业建议书》,由相关主管部门初审;无主管部门的报所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后报送部鉴定中心。
(二)汇总。部鉴定中心对新职业建议进行登记、汇总、分类。
(三)论证。由专家对新职业从重要性、独特(立)性、规范性、技术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审核。
(四)公示。专家审核结果通过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按季度对外发布。
三、新职业公示和发布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网址:http://www.lm.gov.cn)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http://www.osta.org.cn)
稿件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传中心
新职业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名词解释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处副处长刘永澎介绍,新职业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在1999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特性
它们具有几个特性:一是目的性,即有人专职从事此业赖以谋生;二是社会性,即为他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三是规范性,即是合乎法律规范的;四是群体性,一般要求有不少于5000人的从业人员;还有就是要求有稳定性和独特技术性。
新职业名单
编辑 播报
第一批新职业: 2004年8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一批9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形象设计师、锁具修理工、呼叫服务员、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汽车模型工、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牛肉分级员、首饰设计制作员。
第二批新职业: 2004年12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二批10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景观设计师、模具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家具设计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宠物健康护理员、动画绘制员。
第三批新职业: 2005年3月3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三批10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信用管理师、网络编辑员、房地产策划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玩具设计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企业文化师、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微水电利用工、智能楼宇管理师。
第四批新职业: 2005年10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四批11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芳香保健师(SPA)、宠物医师、医疗救护员、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水产品质量检验员、农业技术指导员、激光头制造工、小风电利用工、紧急救助员。
第五批新职业: 2005年12月1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五批10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礼仪主持人、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室内环境治理员、霓虹灯制作员、印前制作员、集成电路测试员、花艺环境设计师、计算机乐谱制作师、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
第六批新职业:
2006年4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六批14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体育经纪人、木材防腐师、照明设计师、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咖啡师、调香师、陶瓷工艺师、陶瓷产品设计师、皮具设计师、糖果工艺师、地毯设计师、调查分析师、肥料配方师。
第七批新职业:
2006年9月2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七批12个新职业,具体职业名称为:房地产经纪人、品牌管理师、报关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轮胎翻修工、医学设备管理师、农作物种子加工员、机场运行指挥员、社会文化指导员、宠物驯导师、酿酒师、鞋类设计师。
第八批新职业:
2007年1月11日,劳动保障部在上海召开第八批新职业信息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10个新职业,这些职业是:会展设计师、珠宝首饰评估师、创业咨询师、手语翻译员、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城轨接触网检修工、数控程序员、合成材料测试员、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
第九批新职业:
2007年4月25日电从事对衡器产品进行装配、调试及维护工作的衡器装配调试工等10个新职业,25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九批新职业。这10个新职业是:衡器装配调试工、汽车玻璃维修工、工程机械修理工、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助听器验配师、豆制品工艺师、化妆品配方师、纺织面料设计师、生殖健康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
第十批新职业:
2007年11月2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青岛召开第十批新职业信息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我国服务业领域近来产生的10个新职业的信息。这10个新职业是: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玻璃分析检验员、乳品评鉴师、品酒师、坚果炒货工艺师、厨政管理师、色彩搭配师、电子音乐制作师、游泳救生员。
第十一批新职业:
2008年5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广州市召开第十一批新职业信息发布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康主任,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了动车组司机、动车组机械师、燃气轮机运行值班员、加氢精制工、干法熄焦工、带温带压堵漏工、设备点检员、燃气具安装维修工8个新职业信息。
第十二批新职业:
2009年11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上海召开第十二批新职业信息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中国生产操作和服务业领域近来产生的8个新职业的信息。这8个新职业是:皮革护理员、调味品品评师、混凝土泵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煤气变压吸附制氢工、废热余压利用系统操作工、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2019年公布的新职业
2019年4月1日,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正式向社会发布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无人机驾驶员、农业经理人、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等13个新职业信息。 [1]
2020年公布的新职业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正式向社会发布一批新职业,包括:“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城市管理网格员”“互联网营销师”“信息安全测试员”“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在线学习服务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等9个新职业。 [3]
2021年公布的新职业:
2021年3月18日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正式发布了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企业合规师、公司金融顾问、易货师、二手车经纪人、汽车救援员、调饮师、食品安全管理师、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职业培训师、密码技术应用员、建筑幕墙设计师、碳排放管理员、管廊运维员、酒体设计师、智能硬件装调员、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等18个新职业信息。 [2]
2022年公布的新职业:
2022年6月14日,18个新职业信息向社会公示,其中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研学旅行指导师、民宿管家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