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实施办法及申请、评审及考核办法典型案例
鲶鱼学术劳育说:敬请关注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实施办法及申请、评审及考核办法典型案例
粤工院办〔2021〕37 号
关于印发《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实施办法》《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教育示范点申请、评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实施办法》《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教育示范点申请、评审及考核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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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
实施办法
根据《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关于深化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意见》精神,为了更好地发挥各二级学院在劳动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引导鼓励各二级学院全面开展劳动教育,明确任务目标,抓出成效,做出特色,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功能,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促进《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关于深化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意见》的落地实施,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以传承和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为主线开展劳动教育,在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增强学生劳动意识,形成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劳动的优秀劳动品质,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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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精神”的强大动力推动学生劳动知识和技能水平、劳动素养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机构
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劳动教育领导小组统筹示范点建设工作,负责全校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和决策、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检查等工作。
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所在的单位成立“劳动教育工作室”,负责本单位劳动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劳动教育课程的具体实施、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等。工作室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2 名,秘书(联络员)1 名,成员若干,鼓励吸纳劳模工匠、优秀校友加入。劳动教育工作室成员原则上要求保持稳定,因工作需要允许调整,名单报学校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备案。
三、建设目标
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将以两年为周期建设,在建设周期内形成完整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和实践活动体系,建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构建起劳动理论学习、日常生活劳动、公益服务劳动、社会生产劳动、创新创业劳动“五位一体”的劳动教育体系,打造出融“思政劳育+课程劳育+文化劳育+实践劳育”于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在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上发生根本性变化。具体目标如下:
(一)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劳动教育实施机构。在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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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劳动教育实施机构,在学校劳动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将劳动教育各项任务落地的同时,对示范点单位内劳动教育课程的设计、项目的开展及师资的建设进行规划、创新发展。学校在资金、人力上倾斜,对实施机构工作的开展进行保障。在建设有一定成果后,将依照工作示范点建设经验,对以劳动教育工作室为主体的劳动教育实施机构的工作内容、保障措施、考核标准等进行评估总结,出台适用于全校的政策和方案。(牵头部门:劳研院 协同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二)构建一批理念创新的劳动教育课程。以“金课”标准打造劳动教育必修课和融合课,不断拓展劳动教育选修课的数量。(1)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开设劳动教育公共必修课,向学生系统传授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劳动权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等劳动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全面了解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等劳动实践锻炼途径和方法,提高学生对劳动的思想认识水平,为劳动实践中正确的劳动观念、优秀劳动品质的形成打下基础。(2)建设以专业为中心、实习实训课程为载体的劳动教育融合课,在实习实训中有目的、有计划地突出劳动教育的思想性和创新性特征,通过补充学习劳动科学知识、行业楷模先进事迹来培育学生的劳动精神,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来深化劳模精神的传承,通过加强课程考核来强化工匠精神的形成。(3)建设以专业为支撑,提升学生独立生活能力为目标,学生兴趣为中心的劳动教育公选课,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学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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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内容安排上以专业教学中的基本操作为教学内容,将劳动教育的思想性内容有机融入教学过程,让学生在劳动中体会劳动的意义、价值和规范,加深对劳动内涵的理解。学校对劳动教育课程进行统筹规划,突出学校特色、地域文化特色,并在课程申请、课程立项、教学用具等方面对相关课程的开设进行必要的支持,注重劳模工匠先进人物在教学中的带领,最终形成具有时代特色、广受学生喜爱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牵头部门:劳研院协同部门:教务处)
(三)打造一批内涵丰富的劳动教育活动品牌。在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在抓好劳动教育实践必修内容的同时,用好学校劳模工匠资源,在“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突出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培育和传承,形成一系列劳动教育活动品牌,例如: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开展“我和劳模同劳动”活动,利用寒暑假开展“我给劳模当助手”等活动。与此同时,挖掘校内外实习实训场地资源、开发建设新的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引入优秀社会资源,积极开发面向社会的劳动教育服务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将学校劳动教育资源转化为服务社会的优秀项目。通过以上三种方式,把劳动教育各项内容以品牌化的方式持续运作,最终在校内校外构建多层级、全方位、有影响的一批内涵丰富的南华劳动教育活动品牌。(牵头部门:劳研院 协同部门:广东工匠学院、学生处、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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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一个完整闭环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在现有“德、智、体”三好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增加学生参加劳动教育的表现情况,形成以“德、智、体、美、劳”为闭环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劳动教育考核内容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劳动教育公共必修课、选修课的成绩;二是学生参加在第二课堂中开设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所获评价;三是学生组织、参与其他劳动教育活动的记录。同时将学生日常对参与劳动教育的感想、心得,学生日常主动劳动的证明等内容作为考核的参考项。打造一个考核评价的平台,每年对学生劳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同时,在学生毕业前为学生出具在校期间劳育情况报告。(牵头部门:学生处 协同部门:校团委)
(五)形成一支素质过硬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通过示范点以点带面,在全校发掘、培育一批既熟知专业知识,又了解劳动教育精神的教师来打造学校劳动教育先锋团队。配齐配强示范点教师和辅导员,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教学改革、课程思政、教师职业能力提高等工作,将劳动教育的内容融入,相互融合开展劳动教育科学研究;组织教师参加劳动教育相关师资培训及各种竞赛活动,影响、推动更多的教师积极参与到劳动教育各项任务中;积极吸纳校外劳动模范成为我校劳动教育师资团队的一部分,利用劳模的先进性带领学生进一步成长。多措并举在学校层面营造更好的劳动教育氛围,提高教师对劳动教育精神内涵、实践活动等
的认识,最终在学生劳动技能水平的提高上发挥实效。(牵头部门:劳研院 协同部门:人事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广东工匠学院)
五、建设内容
为实现上述建设目标,在完成全校统一开展的公共必修课《劳动教育》理论课学习和第二课堂劳动教育实践外,各示范点单位需要根据学生年级特点,从大一到大三贯穿始终,在以下几个方面逐步深入地开展劳动教育的深度探索。
(一)以专业实习实训为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按照示范点二级学院至少建设 5 门、示范点系/专业群至少建设 3 门、示范点专业至少建设 2 门的要求推进融合课程的建设。要求示范点单位改革实习实训的管理,配足人力,加强过程性指导,抓住劳动教育契机,提高教育实效;积极探索劳模工匠进入人才培养过程的路径、方法、模式,强化劳模工匠进课堂工作与劳动教育的结合,通过劳模工匠引领学生深入劳动教育学习;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对学生在课堂学习、课后作业等环节上的要求,改革劳动教育融合课程的考核方式,真正体现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二)开设劳动教育公共选修课。按照示范点学院至少建设3 门、示范点系/专业群至少建设 2 门、示范点专业至少建设 1门的要求,鼓励教师按照劳动教育理念开设一系列以专业课程中的基本操作为内容,适合非专业学生学习的劳动教育公共选修— 8 —
课。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示范点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做好劳动实践活动的记录,带动学生分享劳动体验、展示劳动成果,选树劳动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营造浓郁的劳动氛围。鼓励各示范点单位和学生发挥自身创造性,设计及组织高质量劳动教育实践项目。
(四)定期在学生中组织劳动教育品牌活动。示范点单位在学校现有的“劳模工匠进校园”、“我和劳模同劳动”、“我给劳模当助手”等活动品牌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同时结合各自专业特色、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打造不同的劳动教育特色活动。尝试在已有的活动中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尝试在开发新活动时体现劳动教育理念,最终在示范点单位内形成一系列、可持续、内涵丰富的劳动教育特色活动。
(五)开发面向社会的劳动教育服务项目。示范点单位依托自身专业、师资,在广泛了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联合必要的社会力量,重点针对大中小学生开发劳动实践项目。按照服务群体特征来确定课程方向,按照学校现有资源来规划课程内容。各示范点单位在示范点周期内,推出 5-10 项面向社会的劳动实践项目。
(六)全方位提高教师开展劳动教育的能力。通过组织学术交流、业务培训、集体备课、劳动实践等形式加强劳动教育教师的培养,重点培养教师对劳动教育的认识、开设劳动教育相关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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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组织劳动教育项目的能力,为劳动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七)全过程保留劳动教育开展的痕迹。示范点单位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注重保留各项工作的过程性文件,注重收集学生的劳动体验、思想变化等反馈性材料,注重设计各项工作学生参与过程中的考评环节,构建起劳动教育的反馈机制,检查教育的实效。
六、经费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数额
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经费实行“归口项目预算+专项预算”模式予以保障。归口项目预算是指列入各归口部门管理的项目预算,包括劳动教育示范点相关教改、科研、课程实训材料费、场地建设等预算,专项预算是指无法列入各归口部门管理,由劳研院统筹立项的项目预算。
(二)资金用途
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课程实训材料费用于购买劳动教育融合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材料,按课程专款专用;场地建设费用于建设劳动实践场所;劳务费用于支付劳模工匠、任课教师的报酬;教改、科研费用于开展劳动教育科研和教改专项研究、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库建设等教学和科研活动。专项预算用于开展劳动教育基本业务,主要包括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所产生的购买物资、食宿、交通等直接费用以及开展宣传、交流、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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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管理、购买服务等间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劳动教育工作是我校持续打造的亮点内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需要统一思想,认识到劳动教育对我校工作提升的重要性,为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2.建强队伍保障。申请成立工作示范点的二级学院,需要按照示范点要求配齐人员,积极鼓励相关教师开发相关课程,努力建设一批综合素质强、思想觉悟高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二级学院需要做好相关老师的工作安排及思想工作,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在制度保障上探索对相关教师进行支持。
3.落实经费保障。学校在各职能部门设立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建设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支持各示范点单位的工作,学校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检查,保证资金到位。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单位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对经费进行合理支出,有效支撑自身运作。
八、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劳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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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教育示范点申请、
评审及考核办法
为保证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教育示范点建设实施办法》的目标、内容和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及评审
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采取申请制,示范点建设的总周期为两年,由各二级学院以学院、系、专业群或专业为建设单位报送示范点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教育工作室人员及分工;2.劳动教育融合课计划;3.劳动教育公选课计划;4.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计划;5.资金预算及使用;6.其他与劳动教育示范点开展相关的支撑材料。
由学校组织评审,按照与劳动教育建设内容贴切程度、与学校发展方向契合程度、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结合程度、与专业实践结合程度等维度,择优确定示范点单位。
二、考核及推广
在每个学期结束后对各工作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审会议由学校召开,邀请相关专家对示范点单位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未达标示范点单位需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不合格的将取消示范点资格。第一学年结束后,召开第二学年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推进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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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会,邀请相关专家对第一学年劳动教育示范点工作和人才培养水平提升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对第二学年工作示范点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进行规划;第二学年结束后,召开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总结会,对劳动教育工作示范点的建设成果进行总体评价,总结一批可以在全校推广的经验、内容。
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将在示范点开展的基础上,适时扩大示范点建设范围,鼓励示范点单位进一步创新提高。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将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设计、总结出一套其他学院可以参考、使用的指导文件,推动其他学院因地制宜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劳动教育活动。对于示范点开展过程中表现优秀的示范点单位,劳动教育领导小组依照学校总体部署,探索进一步支持其在劳动教育工作上的创新。
三、考核主要观测点
1.基本要求(满分 60 分)
(1)扎实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学生参加劳动教育的积极性高。学生在劳动教育公共必修课和劳动实践活动必修项目上合格率或参与率达到 90%以上;(20 分)
(2)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主题活动。每学期主办 1 次以上学生劳动教育主题活动、2 次以上教师(或师生)劳动教育主题活动或教研活动,每学期提供 2 个以上的劳动教育优秀案例;(10 分)
(3)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劳动教育融合课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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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公共选修课开设数量达标;(30 分)
2.加分内容(满分 40 分)
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考核指标为指导,以学校“登峰计划”奖励内容为得分点,设计以下加分内容:
(1)主动输出劳动实践资源,服务社会,在“社会服务”指标上做出贡献;(4 分)
(2)在学生综合评价上创新,增加劳动素养评价内容,在“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与改革创新”指标中的学生管理上做出贡献;(3 分)
(3)做好劳动教育融合课程的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指标上做贡献,在“实习管理”指标上做出贡献。
(9 分)
(4)开展劳动教育研究,在“省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和奖励情况”指标上做出贡献;(5 分)
(5)注重劳动教育实效,激发学生内在劳动动力,用优秀的在校生或毕业生案例在“人才培养工作标志性成果”上做出贡献;(3 分)
(6)在教师中开展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核心的师德师风教育,在“教师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指标上做出贡献;(3 分)
(7)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劳动教育课程群,开好劳动教育必修课、融合课和选修课,线上教学课程要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
开展答疑、讨论、批改作业等活动,在“线上开设课程数占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比例”(A 类规划)指标上做出贡献,实施劳动教育的课程被各级教学质量工程认定为金课、示范性教学基地等。(11 分)
(8)其他特色创新成效显著的成果。(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