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当老师,恪守一方纯净的天空
时光是无声的水,轻轻冲刷着十七年的教师生涯。还记得刚毕业时的懵懂无知,转眼,却又融进课程改革的滚滚浪潮。回首时才发现,在迷惘中进取,在困惑中求知,自己的一步步经历都记录着不断的成长。
教师,不用有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只需有默默无闻的劳作耕耘。
要当好一名好老师,是必须要不断地学习的。如果不学习,就只能是自甘落后或是被淘汰的对象。而我,就是个特别喜欢学习新东西的人。我的老家在一个边远的苗族彝族乡,从小居住在少数民族寨子的我,在读师范时还不知什么叫普通话,自己说话的发音总被同学嘲笑为“土音”。从那时起,我就发誓要学好普通话,以至于在师范里,我的《语基》科目考试常常拔尖。开始教书后,我在96年就参加了黔西县第一次教师普通话培训。获得了在乡下教语文的合格等级。后来,调进城里,要求城关小学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为了这个目标,我又开始苦练普通话,因为二级甲等要求极为严格,每年六七百教师学习培训,由于受地方话的影响,最多50人进二级甲等。所以,我把要求考的阅读材料读到了滚瓜烂熟的程度,基本每一次培训我都乐此不疲地参加,可是几次都只是领回了二级乙等的本本。最终经历了第五次培训与考试后,终于取得了普通话二级甲等的证书。这样做的目标只有一个,我想让我的学生听到的语文老师的发音是较标准的,而不像有的教师,一边强调这个字是翘舌,那个字是平舌,而自己又平翘舌不分。
课改刚刚开始时,上课掀起了使用课件的热潮,那时候,电脑虽还没普及,但是连开关机都不会的我就开始着急了,于是,又报名参加了电脑培训班,学习打字,做课件,自己又摸索着学习视频截图,刻录光盘等难度大一点的电脑知识,当别人要用眼睛盯着键盘一个一个找字母的时候,我已经能熟悉盲打五笔与拼音输入法,我已经能得心应手地使用课件给学生上课。还经常在电脑上看一些优秀教师的课堂实录,并且把那些先进的教育理念运用于自己的课堂实践中。这样,我的学生就率先感受到电化教学带来的愉悦与效果。
我还喜欢博览群书,我认为书读多了,上课时,那些优美的句子会在瞬间的情景点拨中不由自主地鱼贯而出,其实,语文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时常感慨文字的永恒和奇妙,一个个方块,打乱了顺序一次次的编排,就成了心情,就成了风景,它会给学生一种很美的享受,从而激发他们学习语文的欲望。我还经常给学生作口头作文,也许是因为被周立波的脱口秀所感染吧,每一次都让他们的崇拜之情油然而生,这是多么让人自豪的一件事啊。我还喜欢练字,我认为有一手好字是教师必不可少的硬件之一。记得一次,我上五年级的写字课,当我洋洋洒洒写出一串刚劲有力的粉笔字时,同学们均异口同声地惊叹:“啊!“。那种满足与荣誉,胜过所有口是心非的褒奖。我还告诫我的学生,如果你觉得学习太困难,那么,唯一能迅速让别人认为你有的优点就是把字写好了。所以,我的学生,学习不好的,字也是写得很规范的。
我一直以这样一个愿望为目标,就是我的学生,在我的班级读过了,我要让他们相当于同时进了一个作文培训班,一个书法培训班,一个普通话培训班。只要达到这个目标的大半,我相信他们的语文是学得不错了。
所以,作为老师,学习非常重要,自己所有的本领,就像电脑的硬件设备,有了好的硬件,才能快速量地运作。
如果把自己的本领比作硬件,那还要有许多软件设施了。比如爱心与责任。
我常想,我应该尽量多对孩子好一些,哪怕学习不好的孩子,也要让他们在小时候尽量快乐,因为长大后,他们也许会遇到很多磨难,到那时,希望小时候的快乐会成为他们最美好的回忆与安慰,不要让回忆的尽头也晦涩无光。所以,我常常在细节之中表达我的爱心。我常备五枝以上的笔,为忘带笔或墨水写完的孩子作准备。我常准备两本以上的旧教材,为没有带书的孩子作应急。我常准备五条以上的红领巾,为丢掉领巾的孩子系上。我常备几个转笔刀,为用铅笔的孩子削断笔。不要去责备忘记带书的孩子,那说明在家里他也很用心。不要去责备迟到的孩子,你应去给孩子找原因。再多次的叮嘱也会有那么一两次的疏忽,与其责怪,不如面对。对留守儿童要更加细心关注,头发乱的,我带去剪过,孩子变精神了。小脸脏的,我带去洗过,孩子变漂亮了。没有本子的,给5角钱买一本,孩子变开心了。成绩与表现好的,奖两颗糖,孩子笑甜蜜了。孩子是最容易满足的,试想,除了孩子,谁还能用你的一颗糖为你展现出世界上最诚挚的笑容?教书这么多年,没有赶走过一个差生,没有请来过一个家长,我认为,如果不用心教,差生会像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的,赶走又起什么作用,如果用心教,那差生会像登高一样更上一层楼的,赶走又有什么必要。在这里想起了网络上疯传的一句话,请你善待差生,也许以后他会给学校捐款的。请家长也一样,如果你的学生不做作业你都没办法,那请家长来解决是不是在暗示你的失败呢?所以,我从来不愿意与家长喋喋不休地诉苦。
我在学生面前不喜欢摆架子的。其实,有时候伸出自己的手,对学生的教育会事半功倍。当学生扫地累得满头大汗时,我会接过他手中的扫帚一起清扫。当学生抬起一盆水步履蹒跚时,我会拿起他盆里的毛巾拧干抹抹玻璃。当孩子站在凳子上踮着小脚擦黑板的高处时,我会接过他手中的黑板擦先把高处擦净。教室地面有纸屑时,我会弯腰捡起来丢在纸篓里。其实帮助孩子劳动时,他们洋溢出的满足感,就像在享受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记得有一次一个学生生病呕吐在教室里,我并没有训斥捂着鼻子背过脸去的同学,而是主动去拿扬铲与扫把,于是立刻引来更多孩子七手八脚地抢着帮忙与整理,几句美言之后,地又恢复干净了。因为我知道,老师做的,他们更喜欢抢着做。当孩子生病不舒服了,我会摸摸他的额头,当孩子伤心低落时,我会拉拉他的小手,当孩子承认错误时,我会拍拍他的肩膀。总之,扯扯孩子蜷缩的衣角,抚抚孩子戴歪的领巾,扶扶孩子弄倒的小树,孩子的眼睛一定会看到。老师不是监工,怎能在孩子劳动时袖手旁观?老师不是路人,怎能在孩子需要时视而不见?因为这样做,我的学生争着劳动了,懂得助人为乐了,争着为我抱作业回办公室了,我认为我的教育目的达到了。 其实,举手之劳的行动胜过苦口婆心的说教。
我相信,每位教师走上讲台都会油然而生出一种责任,希望学生学好一些,再好一些。我的学校离职业中学不远,我常想,我班的孩子,如果一些考入职中,一些考入北大或其它大学,那他们的命运是不是会截然不同呢?于是,一股无形的力量促使我,加点劲吧,也许我的班级真正有些以后会上重点的孩子,会因为自己的塞责而影响前途了。于是,每一堂课,都像准备公开课一样精细,每一次作业都及时地批改与讲评,每一个学困生都抽闲等空地辅导。
曾写过一篇散文来表达对教师工作的喜爱,记忆最深的是这一段:我喜欢操场上飘扬的红旗,我喜欢校园里热闹的喧嚣,我喜欢进行曲乐声的激荡,我喜欢广播操悠扬的旋律。我喜欢看围墙上美观的黑板报,喜欢听校园里琅琅的读书声,喜欢摸花坛里翠绿的栋青叶,喜欢坐办公室软软的小皮椅,喜欢握书桌上小巧的红水笔。再看自己的作品时,尽然有些许感动了!
不知自己是不是好老师,只是一直以为,做好每一个细节,就是做好全部。就像生活,过好每一天,就是过好一生。我的准则是这样的,别人不学的时候,自己学一些,别人玩的时候,自己也跟着调节一下。
不论世事如何浮华,还是喜欢当老师,我们贫而不穷,因为我们拥有渊博的学识,我们骄而不躁,因为我们恪守 一方纯净的天空,我们累而不叹,因为我们心怀高尚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