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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学雷锋

作者:bx 来源:wl 点击:2050

今天是三月五日,学雷锋的日子,要不是博联社好几篇文章,我还真就把这个事给忘记了,我认为,学雷锋一事,应该淡化,直至停止。
  
  我们过去宣传楷模、榜样、英雄,一直运用着一个雷同的手法,就是只看结果不顾过程,就是说,只要能够制造出一个楷模、榜样,中间的真假可以不考虑。方法有二:第一个方法是瞎编,典型的欧阳海和董存瑞,欧阳海事件不是拦惊马,是一个责任事故;董存瑞牺牲的时候不是高喊“为了新中国前进”,而是喊了声“快趴下”。第二个方法是筛选,把于我有利的、为我所用的留下、放大,把于我无利的、没有用的筛去、不要,典型的例子就是雷锋。
  
  从提出学雷锋的那天起,学雷锋的内容无非是二个,一是“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做毛主席的好战士”,二是“做好事”。而实际上呢,雷锋也谈过恋爱,也买过手表,还穿过皮夹克,还穿过高档的毛料呢子裤,而这些统统不提。
  
  这种编造式的、筛选式的榜样,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这个且不说了,就算雷锋没有谈恋爱买手表穿呢子裤的事情,那么,是不是值得学习呢?我的回答——不全是!
  
  “读……书、听……话、做……好战士”这个不用说了,这属于“愚忠”,21世纪学雷锋的内容早已经摒弃了这一点,那么只剩下个做好事,做好事值得学习,但是不能提倡!
  
  这里又有两个层面:
  
  1、作为一个公民,他的底线是于人无损,是不做坏事就可以了,至于是不是于人有利,做不做好事,那是他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以“提倡”的形式来号召所有人。真正做好事的人,自己是不会强求别人的,因为做好事是道德层面,在这个层面上,只有“责己”的内省而没有“责人”的权利。与其提倡学雷锋做好事,不如抛开雷锋,提倡民族的内省精神,要求每一个人自省:是不是干了于他人、于社会不利的坏事,这就可以了。把道德这样一个“责己”的问题演变成“责人”的问题,其结果就是,提倡学雷锋的人恰恰不学!难道不是么?每年那些3.5走向街头擦洗交通栏杆的,有几个是具有“提倡”、“号召”资格的人呢?!而那些具有“号召”、“提倡”资格的人,让他们学雷锋做好事,岂不是标准太低了么?他们的标准应该是秉公执法,不贪污受贿才对!
  
  2、言重之,将学雷锋做好事长期化,比短暂化更严重。我们可以设想,一个人常年学雷锋做好事——假如他是一个修鞋的吧,常年低价或者干脆不收费的修鞋,这算学雷锋做好事了吧?但是结果会怎样?会培养出一大堆占便宜的人,还会挤兑一部分正常营业收费的修鞋者。那种以为只要普及了为别人做好事就能改变社会风气的想法,是幼稚的也是错误的,现代社会的发展,依靠的是法律是制度是契约,而不是一两个做好事的个体,当然要求全体公民都去做好事更是不可能。
  
  那么雷锋有没有好的地方呢?当然有,比如他喜欢无偿的帮助别人却不求回报。但是,即便如此,如果有一个人愿意象雷锋那样,也是他自己的事,大张旗鼓的号召所有人都这样,进而说,大张旗鼓的号召全民学习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物,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除了流于形式,什么也剩不下
  
 

更新:2012-03-04 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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