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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偷跑”何时了

作者:罗义安 来源:《中国教师报》 点击:1532

某校一年级教室里,第一节课,语文老师引导学生读汉语拼音字母“a”(啊);第二节课,英语老师领着学生读英语字母“a”。一小孩回家后,糊涂了,不知“a”究竟读什么。第二天,上语文课时,语文老师让这个小孩读“a”,小孩却读着英语老师教的读音,语文老师直摇头,哭笑不得。这不是笑话,而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a”究竟读什么?对我们成人来说,不是问题,但对于只有六七岁的孩子来说,作为英语字母读什么,作为汉语拼音字母又读什么,却是一个大问题。一个字母“a”两个读音,几乎是同步学习,相互干扰,为孩子的学习制造了障碍。可是,我们的老师和家长常常责备孩子:“真笨!一个字母都不会认!”
  很多家长,望子成龙,希望自己的孩子起点高,起步快,不输在起跑线上。为了迎合家长,让家长满意,许多幼儿园开设英语课,美其名曰“双语幼儿园”,有的学校从一年级开设有英语课。这样做,家长是满意了,孩子们却很难受——学习负担重了,学习内容多了,学习难度大了。
  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从小学三年级开设英语,我们有的学校却从一年级开设英语课,甚至幼儿园也开设英语课。这看似是“高起点、早起步”,实际是一种教育“偷跑”现象。偷跑,在跑步比赛中,是违反竞赛规则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严重者会被取消比赛资格,罚下场。教育偷跑,既违反教育部规定,也违背教育规律。这种违规行为不仅没有受到人们的指责,反而受到家长们的拥护。因此教育偷跑现象普遍存在。
  家长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在教育孩子方面,有的家长可能是“半文盲”。因此,他们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偷跑”,可以理解,情有可原。受过专业培训的教育工作者和专业的教育机构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偷跑”,是明知故犯,理应受到重罚,却无人追究责任。
  教育“偷跑”,受害者是孩子们,他们代成人受过,很无辜,很不幸——他们的娱乐时间少了,开心快乐少了。
  我不明白,学校属于孩子们,为什么只提要创办家长满意的学校,而不重视创办学生满意的学校?



 

更新:2010-06-26 04: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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