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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中的“四则运算”(除法)——学校管理中的除法

作者:BX 来源:新思考 点击:8197

 

 

在小学数学里,“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的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记作:a-b=c,其中a叫做被除数,b叫做除数,c叫做商。

学校管理中,学校工作总量就相当于被除数,副校长的职数就相当于除数,副校长的分管工作量就相当于商。校长是班子的组织者、指挥者、协调者、合作者。校长在班子分工方面,要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根据班子成员的特长分工。校长在工作中,要注意“放权”。“放权”时要注意均衡,不能几个副校长间明显不一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能让教师看出来,否则“言轻”的副校长不好开展工作。

中层干部管理方面,同样用到“除法”。学校具体工作总数是被除数,中层部门个数是除数,部门分得的工作量相当于商。在分工方面,部门正职是部门负责人,是部门主持人,与副职同样分工,比如: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事(职称)、宣传、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招生、学籍管理与教育管理等,两位副教导主任分别具体负责教学常规管理、教务管理等工作。

如果两个整数相除不能得到整数商,那么被除数中最多含有的除数的个数,叫做不完全商,所余的部分,即被除数减去不完全商与除数的乘积所得的差,叫做余数。

校级班子分工时,工作不应全都分给副校长,校长自身也要分管部分工作,如人事、财务等,特别是财务,因为每年的财务审计或校长离任时,财务是热点问题,有问题是校长的。这就是运用了“有余数除法”。

学校财务管理方面,通常用到“有余数除法”。学校在平时采购用品、日常开支和平时节假日福利,不是都把钱用光的,总考虑年终对教师有所交代,根据学校财力多少发点“压岁钱”的。就是年终福利,也不是都把“家底子”分完的,总留点以后急用。

从除法定义可知,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在学校管理中,要注意这点。如果充分调动副校长与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扬他们的长处,相信管理过程的有效性、管理工作的成果性就会大大提高;反之,则不然。

在除法中还补充定义:0-aO(a0),因为a×0=0。在学校管理中,校长不能无视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存在,不能事必躬亲,否则“事倍功半”,失去大家的支持,自己也吃力不讨好。

一位好校长肯定可以带出一个好班子,一个好班子肯定可以带出一个好教师群体,一群好教师肯定可以带出一群好学生。校长如果能够灵活、准确地运用“四则运算”的方法,就能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

更新:2009-08-06 0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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