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鲶鱼侯银海学术劳育说:“技艺精·劳动美”“秀技艺·亮绝活”“始于技能终于评聘”。“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工勤岗技能等级考核高技能人才培养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而育人是本。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这才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辩证法。
工考季:论机关事业单位“不准以工代干”政策对新时代工勤岗晋级高级技师的影响
自200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1〕88号)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了不准“以工代干”、“以工转干”的规定。这一政策调整对工勤岗位人员,尤其是其晋级为高级技师的路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背景概述
在过去,工勤人员有机会通过“以工代干”、“以工转干”的方式获得干部身份,从而在职业发展中拥有更多的可能性。然而,随着政策的调整,这一途径被严格禁止,工勤岗位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影响分析
1. 竞争加剧:由于无法再通过“以工代干”等方式获取干部身份,工勤岗位人员只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实际技能的提升来寻求晋升。这导致在工勤岗位上,为了晋级高级技师,竞争变得异常激烈。
2. 晋升难度增加:没有了“以工代干”的路径,工勤人员只能通过正规的考核和评定来证明自己的技能和水平。这无疑增加了晋级的难度,需要工勤人员在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
3. 职业发展受限:对于许多工勤人员来说,无法转干意味着他们的职业发展受到了限制。他们只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提升技能,而无法像过去那样通过转干来拓宽职业范围和提升职业地位。
三、对策建议
面对这样的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帮助工勤岗位人员应对挑战:
1. 加强培训: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帮助工勤人员提升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为他们的晋级提供更好的支持。
2. 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更加科学、公正的考核机制,确保考核过程公平、透明,让工勤人员的努力得到应有的回报。
3. 拓宽职业路径:在保证政策执行的前提下,探索新的职业路径,为工勤人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四、结语
机关事业单位不准“以工代干”的政策调整,对工勤岗位人员晋级高级技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政策调整虽然有利于干部人事工作的规范管理,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机关事业单位应积极应对,为工勤岗位人员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晋级高级技师,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