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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银海 论工考季 《职业道德》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与价值追求

作者:职教鲶鱼侯银海 来源: 点击:334

侯银海 论工考季 《职业道德》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与价值追求

2024-07-20 06:51·职教鲶鱼侯银海

老北京天桥把式的三句话:“光说不练是假把式,光练不说是啥把式?又练又说是真把式”。拥有三十二年工龄、二十多年党龄、二十多年教龄、获得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十五年的高级技师,工匠中的教育者,教育者中的工匠,“准双高高级技师”职教鲶鱼侯银海学术劳育说:“技艺精·劳动美”“秀技艺·亮绝活”参加晋级高级技师备考学习《职业道德》新时代职业能力实践路径一一弘扬劳动精神,展示新时代风采,争做新时代先锋,争做新时代岗位标兵有感。

工考季 《职业道德》: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与价值追求

坚持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相结合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破除特权思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论《职业道德》是每位公职人员(工勤人员)一种特殊形态道德操守

公职人员(工勤人员)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其职业道德是其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保障。因此,《职业道德》是每位公职人员一种特殊形态的道德操守,具有以下特点:

特殊性: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立在宪法法律基础上,受国家制度规范和约束,其行为规范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社会责任感。

重要性: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性: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强调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廉洁自律、担当责任,体现了公职人员特殊的社会责任感。

坚持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相结合,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公职人员应树立法治思维,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遵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时,也要增强道德自觉,将职业道德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行为规范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破除特权思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公职人员必须破除特权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为人民服务,不搞特殊化,不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谋取私利。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提高公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 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 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

*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而言之,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其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保障。坚持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相结合,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破除特权思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操守,也是其为人民服务的根本保证。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要更好地将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相结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学习是基础。公职人员应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明确法律的界限和要求,同时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通过学习优秀的道德典范,汲取道德力量,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

其次,在实践中不断反思和总结。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各种问题和决策时,要思考如何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道德准则。对于处理过的案例,要及时进行总结反思,积累经验,不断优化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

再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服务人民。在行使权力时,要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底线,不滥用权力,不谋取私利,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

另外,积极参与廉政教育和道德培训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能力。

最后,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文化。在工作环境中,倡导法治与道德相结合的理念,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总之,公职人员只有将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

《职业道德》: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与价值追求

在当今社会,职业道德对于公职人员(工勤人员)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道德规范,更是一种特殊形态的道德操守,承载着公众的期望与信任。

公职人员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管理公共事务的重任,其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坚持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相结合,是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根本要求。法治思维意味着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法律为准绳来处理事务,确保决策和行动的合法性。而道德自觉则要求公职人员内心秉持着高尚的道德准则,以良知和责任感去对待工作,不仅仅满足于不违法,更要追求道德上的至善。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义务。宪法和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利器。公职人员应当以身作则,成为守法的楷模,以自身的行为引领社会的法治风尚。只有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破除特权思想更是公职人员必须坚守的原则。特权思想是公权力滥用的根源,它破坏了公平正义,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公职人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为人民谋福祉,而绝非谋取私利或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意味着摒弃特权,平等对待每一个公民,依法行使权力,接受法律的约束和监督。

总之,职业道德是公职人员的灵魂和脊梁。坚持法治思维与道德自觉的融合,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破除特权思想,在法律的框架内公正、廉洁、勤勉地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治思维为道德自觉提供明确的边界和规范。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公职人员在遵循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能够清晰地知道行为的底线和界限。这种明确的规范有助于防止道德判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道德自觉更加有的放矢。例如,在执行公务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能够避免因个人情感或偏见导致的不公正,从而体现出对公平、正义等道德价值的坚守。

道德自觉能够弥补法治思维的局限性。法律不可能涵盖所有的社会情况和人际关系,在某些法律规定不明确或存在空白的领域,道德自觉可以发挥引导作用。具有高度道德自觉的公职人员,会出于内心的善良、公正和责任感,做出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要求的决策和行为。比如,在面对一些特殊情况时,主动为民众提供额外的帮助和服务,超越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展现出人性的关怀和温暖。

法治思维有助于培养公职人员的公正、平等、责任等道德观念。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公职人员会逐渐形成对公平正义的尊重和追求,强化对公共责任的担当意识。这种在法治实践中培养起来的道德观念,又会进一步促使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积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道德自觉能够增强公职人员对法治的信仰和尊重。当公职人员将道德自觉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时,他们会更深刻地理解法治的精神内涵和价值目标,从而更加坚定地信仰法治,自觉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执行者。同时,这种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也能够减少公职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动机,促进法治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法治思维和道德自觉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共同促进公职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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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4-07-25 05: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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