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老子》一读就懂的道德经系列微课(第七十四章3个)
——以道论德,以物论人
第七十四章 统民的方法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①,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②。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zhuò)③。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①为奇:是指做出邪恶的行为。 ②司杀者:指天道而言。③斫:用斧子砍木头。
【意译】
老子告诉大家:统民的方法
百姓不畏惧死了、不怕死,怎么会害怕你用死来吓唬他、要挟他?
如果你能使百姓怕死,那你就可以称的上是奇人,可是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奇人?
(我前面讲了勇于敢者该杀,)像这样的人我们人人都可以执行而杀之吗?我认为不行。
必须要有专门的司法部门来执行,这些该杀的人的死刑。
由司法部门专门指定行刑的人(刽子手),代替国家司法部门行刑。
代替国家司法部门行刑的人,一定要选拔那些有技术(砍头自己不伤其手)的人。
(老子认为杀人要慎重)。
【感悟】
本章老子告诫君王不要用杀人来统治百姓。
1.民不畏死。
百姓不怕死,对于百姓以死相威胁、吓唬,是不行的。行刑必须要有专门的司法部门来执行这些该杀的人的死刑。不要乱杀人、不是什么人都能杀人。行刑的人由司法部门专门指定行刑的人(刽子手),代替国家司法部门行刑。行刑的人是有技术(砍头自己不伤其手)的人。国家要制定一整套有关行刑的制度。
2.为什么“不畏死”?
人的天性就是“畏死”,之所以“不畏死”是因为有比死更不能忍受的东西在压迫他们。这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原因。
3.惩罚的最高级别就是死刑。
前面说过,死刑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既然是手段,就要注意效果,不要适得其反。死刑只杀必须杀而且应该杀的人,这样才有震慑力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4.用道统民的方法。
不是以死相威胁、吓唬百姓,不是愚弄百姓,是爱民如子,是体恤民情,是感化百姓,以百姓心为心,以百姓想所想,以百姓的利为利,以百姓的疾苦为疾苦。
这难道不是共产主义思想吗?可见共产主义思想是自然规律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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