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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不愿替同学写作业自缢 家长怒上法庭

作者:记者 王亚南 通讯员 景永利 韦德涛 来源:东方今报 点击:2210

 

  本报曾经报道的新乡县一名13岁初一学生因“不堪忍受长期替其他同学写作业”而自缢身亡事件传来最新进展:自杀学生家长将欺负儿子的同学和生前所在的学校告上了法庭。



昨天,新乡县人民法院专门组成巡回法庭,到翟坡镇中心校公开审理了此案,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参加了庭审。

  缘由儿子被同学逼迫替写作业,最终自缢身亡

  崔欣(化名)是大召营中学初一学生,今年13岁,父母一直在市里打工。

  今年4月13日,崔欣把家人的脏衣服全部洗完后,上吊自杀了。

  崔欣的死对崔家来说不啻为晴天霹雳,父亲崔俊来在整理儿子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封夹在书本里的遗书和一封写给班主任的信。

  崔欣在信里说,自己长期被同学小波(化名)欺负,不仅要天天帮其写作业,还经常被打骂,希望能让小波转学。

  得知孩子在学校受到的“折磨”后,崔俊来认为,学校对崔欣自杀一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崔俊来夫妇将学校和小波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自己各项损失约17万元。

  庭审孩子自缢责任在谁?成为原被告争论焦点

  对崔欣的死亡,学校是否有过错、小波是否构成实施侵权行为?对崔欣的死亡,双方责任如何划分,二被告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的数额、依据及范围是什么?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以上3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原告向法庭出示了崔欣的“遗书”、生前替同学所抄写的作业本以及学校的调查处理意见等证据,以此证明崔欣是由于不堪长期忍受被小波欺负并替他写作业而自杀的。

  原告同时认为,作业本上长期有两种笔迹,老师为什么没有看出来?孩子在学校经常挨打,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由此可见,学校对孩子的死也负有责任。

  被告大召营中学辩称:第一,遗书没有落款时间,不能证明是崔欣在死前留下的,崔欣在遗书里说想学电脑,并非想自杀:第二,崔欣的自缢行为发生在家中,而不是学校,学校对崔欣进行了管理教育,学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第三,崔欣的自缢与原告不履行监护责任有一定的关系,崔欣的父母对孩子没有尽到教育管理的责任,崔欣曾向父母提过一些要求,但没有得到父母的体贴与关怀,这才是直接造成崔欣自缢的原因;第四,崔欣替同学做作业,老师不可能一一仔细对照检查,没有发现替写作业现象,学校不存在过错。

  小波的代理人则辩称:小波转到学校才几个月时间,没有长时间欺负崔欣。崔欣为小波写作业不多,并且是有偿行为,小波还为其买过冰糕等食品,是崔欣主动替小波写作业的。同时,小波和崔欣都是小孩子,打个架很正常,小波也没有殴打伤害过崔欣,崔欣也没有向家长和学校反映过此事,所以,小波对崔欣自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小波的代理人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可以承担10%的无过错补偿责任。

  观点学校不应只强调学习成绩,忽视道德教育

  对于此案,前来旁听的新乡县法院院长李树新说,这个案件给教育子女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学校教育只强调文化成绩而忽视道德素质,家庭教育只注重物质而忽略与孩子进行沟通,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家长、学校以及社会都应该进行反思。

更新:2008-07-11 06: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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