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如何进行法制教育
学校的法制教育在很多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如课程设计的科学性、相关师资的专业水准,更有学科教育的实际效果,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们应该首先从学校法制教育自身的问题思考,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如果我们的学校法制教育并不在意学生对法律和法治的态度,只知道开设“普法”课程,那无疑是教育者由于无知而表现出来的一厢情愿,怎么会有理想的效果呢!
我们必须明白:一味地帮助学生“学法、知法”未必就是在促进学生“守法、用法、护法”。因为学生尽管通过学法,了解、知道和掌握了法律的规定和法治的要求,但是这样的学习如果不能改变他们青睐俗套和潜规则的思维习惯,这将永远实现不了我们学校法制教育的预期。
要让学校法制教育的环境拥有法治的氛围,学生在学校生活中领受到制度文化的熏陶,教师必须身体力行、以身作则。
我谨对学校法制教育的设计提出以下观点:
■学校法制教育的成败决定于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因为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教育。因此,学校法制教育首先应该是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法治素养的提升。设计学校法制教育课程必须力求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时耳闻目染的是学校法治化环境(环境塑造人)。
■学校法制教育的成败决定于相关教育工作者的师德水平。因为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教师是怎么也说服不了学生遵纪守法的。因此,必须挑选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教师来承担学校“普法”固有的教育使命(身教胜于言教)。
■学校法制教育的成败决定于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水平。因为一所连系统的规章制度都不具备的学校向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是不会有说服力的。因此,学校制度建设应该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配套工程。
■学校法制教育的成败决定于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水平。因为一所尚处于“人治”状态的学校是不可能引导学生信任“法治”的,更不可能结出法制教育的可喜成果。因此,铲除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人治”现象应该是学校法制教育最基本的要求。
■学校法制教育的成败决定于学校“普法”课程设计的科学性。因为任何违反教育规律的教育活动其结果除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一般绝不可能有任何正面意义。因此,学校“普法”课程必须做到循循善诱、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引人入胜等。
■学校法制教育的成败决定于“法律进学校”的扎实推进。据我理解,“法律进学校”的本质要求是让学校上下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将学校造就成法治精神统领下的育人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