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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我不上学你退费 学校 交了学费不再退 学生告学校引发思考多

作者:王曦辉 来源:大河报 点击:5721

 

本报首席记者
  近年,学校与学生的纠纷渐多,相关法规国家正在制定中
  今年刚考上大学的楚某在给省直电大缴费后的第三天,因故提出退学退费要求,被学校以没有相关规定支持及学校办学特殊性为由予以拒绝。9月15日,楚某将学校起诉至法院。10月28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据了解,这是我省第一例因退学引起的大学生状告公办高校的官司。
  小官司引来热思考
  因退学退费引起的纠纷可以说绝不止省直电大这一家。每年开学后,报社都会接到学生这方面的投诉。
  河南财经学院的徐老师说,发生在省直电大的这起官司可以说不少高校都会碰到,怎么解决,大家心中的确没谱。这两年,学生因各种理由起诉高校的次数明显多起来了,但是,不少官司因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双方乃至相关的更多院校来说,都是很让人头疼的事。这些官司多起来后,如果能引起国家法律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让学校和学生碰到此类事件时有法可依,那将是一件幸事。
  郑州大学大四学生小陈说,且不说没有相关法规支持学校是否该退费,从学生告学校这件事来说,学生和学校并不是完全平等的主体。怎样让学生的权利在今后得到更多的体现,这是官司给人们带来的启示。
  省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说,学生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学校打官司,有助于学校更加科学、合理地依法办学。关于退学退费的规定,我省相关部门仅就民办学校和成人高校出台过政策,公办高校还没有涉及。现在因退学退费引起的纠纷多了,对于这个现象,国家教育部已经给予高度关注,新的学籍管理条例正在制定中,有望12月份出台。其中对退学退费之类的纠纷将有指导性条款。他说,这些指导性条款出台后,为突出学校办学自主性,具体的实施细则将由学校制定。这些细则将有助于提高高校办学的透明性。
  对于社会上的反应,参加庭审的双方显然是接受的。虽说是原告被告关系,当日庭审结束后,学生和学校还是很友好地握了握手。他们均表示,这场官司谁输谁赢虽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作为首例退学退费官司,它给社会带来的思考更让他们感兴趣。
  学生权利将得到更多保护
  据了解,针对高校在学生管理方面出现的各种案件,大体可分五类:第一,入学问题,即高校的招生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学籍管理问题,对学生进行行政处分是否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问题。第三,学位、学历的授予问题。第四,毕业生就业问题。第五,其他侵权行为。如学校有关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的宿舍,干预学生的姓名权、就业选择权,禁止学生谈恋爱违者罚款等问题。但这些官司究竟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各地做法不一。因为采用的诉讼方式不同,其判决结果也大相径庭。
  省直电大校方法律顾问姜南说,面对这种现状,最高人民法院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司法解释,把高校教育纠纷纳入行政诉讼范畴。这样,高校一旦碰到因招生、学历发放、教师资格、学生退学等方面引起的教育纠纷都将在行政诉讼范围内进行。
  以往司法部门都将学校认定为事业单位,不是行政诉讼的主体,出现以上问题都是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内部解决。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后,学校将被认定为是有部分行政授权的行政主体,对于一些影响到学生合法权益的校纪校规处理,学生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与民事诉讼强调双方平等关系不同,行政诉讼将更有利于保护弱势一方,也就是说,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将更有利于保护学生的权益,对高校来说,则意味着新挑战,即学校在各方面的管理和制定校纪校规的过程中要更加慎重。


大河报
更新:2004-1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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