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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处罚是否妥当?

作者:横空出世 (山东栖霞) 来源:现教传媒网 点击:2428




    最近我们这儿的一所学校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3个学生到学校附近的山上去玩,有个抽烟的学生丢了个烟头,不小心引起了火灾,当时他们发现火情后,即时参加了扑救,可是事后他们三人竟都被学校“劝退”了。
  3个学生中,有一个是女孩,女孩的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很无辜,因为火灾本身不是女孩引起的,而且起火后是她主张救火的。家长想找校长申辩,可是连校长的面也见不着。家长东奔西走,找人说情,可是校长心坚如铁,丝毫不为所动。无奈的女孩在校门外徘徊了几日,最后只好卷起铺盖,外出打工去了。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劝退”是两个很有趣的字眼,表面上看是劝你退学,似乎还有商量的余地,可实际上却是勒令你退学,你退也得退,不退也得退!
  站在家长的角度,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有些治标不治本。诚然,学生犯了错误,惩罚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像“劝退”这样的处分,是不是有些欠妥呢?学生在学校内出了问题,“劝退”了事,这样做似乎是维护了校园的纯洁性,可事实会是这样吗?
  如果把学校比喻成一个人的身体,那每个学生都应该是这个人体的一部分了,如果哪个学生出了问题,就一刀切,那么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庸医又有何异?而且,学校这样做,是否有违教育者教书育人的目的?在现代教育报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教育就是对生命灵魂的呵护与唤醒。”我深以为然,可是,学生出了事就“劝退”,这哪里看得出对生命灵魂的呵护与唤醒?
  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如果说火灾的发生是他们的错,那么他们能及时地参与扑救已经是在改正错误了,而且这事发生以后,即使不给予他们“劝退”的处分,我想他们也会记取这次深刻的教训的。作为学校,出了事就往校门外推,而不给学生改正的机会,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如果说“劝退”是教育者希望通过这件事来教育并震慑学生,那么,以后真的发生这样的事,谁还敢留下来救火,谁还敢留下来承担责任?
  我想,这件事是否可以采取比较人性化的解决办法呢?如果处分是罚他们在起火的地方栽树种草,我想家长和学生都会很乐于接受的。而且这样的处罚不但达到了教育的目的,也不违教育的初衷。起火的地方是一片荒坡,上面都是荒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随着春天的来临,荒草会重新发芽,可是,学校这样做,对正处于花季的学生造成的心灵伤害,又如何能得到修复呢?在他们以后的生活中,“劝退”将成为一个永远也擦不去的污点。
  学校是教育部门,教育者的职责应该不只是教学生课本上的死知识,不只是让学生考上大学,如果教育者放弃了对学生的教育,那么我们的教育是不是失去了“育人”的功能?
    
更新:2006-04-22 0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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