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对付校园霸凌,只能靠长大复仇?

作者:源于南方人物周刊 邓郁 来源:詹大年私号 点击:701


▲ 《黑暗荣耀》 剧照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遭遇欺凌后,是不是真要靠处心积虑策划一场漫长的报复才能让我们抚平创伤?对于眼前,青少年有没有什么求助和自救的好办法?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文 /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邓郁

     实习记者 马逸菲 贺加贝 常笑雨霏 发自北京

 编辑 / 李屾淼  lishenmiao1989@126.com

2023年春,韩剧《黑暗荣耀》第二季热播,女主角在年少时遭受同学残暴的身体和精神侵害,前半生完全被痛苦和步步为营的复仇行动占据。在对该剧的热评中,我们发现有相当多的人有过程度不一的受欺凌经历,被侮辱、殴打、孤立的阴影长期笼罩在他们心上,难以喘息和平复。


影视作品里主角极具攻势及效果的“复仇”之举,似乎帮这些受害者出了恶气,也唤起了他们内心相似的动念。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情绪也暴露出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对校园(学生)欺凌长期的忽视和欠缺应对。


2021年6月1日,经过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施行,首次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定义。但法律法规的落地,以及普通人法律意识的培养,依然需要漫长的磨合。


许多年轻的受害者、知情人都迫切期待能获得一份指南,条理清楚地指导他们遇到危急情况如何自救。为此,南方人物周刊记者近日采访了几位专家进行探讨。受访的几位专家表示,事件发生时给予及时的关切和处置的确重要,但未成年人的体力和心智受限,全社会更需要做的是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让他们获得充分的安全感,并通过教育来让孩子们从小明白行为的边界与待人之道。


▲邵守刚,盈科中国校园欺凌研究中心负责人,山东省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于旭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一、法律武器不完美,但一定要学会用


南方人物周刊:我国法律上对于“校园欺凌”行为是怎样界定的?其中包含哪些形式?一般会演变成哪些常见犯罪?


邵守刚:“校园欺凌”这个说法会把我们的视野束缚在校园这个地域范围之内,不利于对学生提供预防和治理。2021年6月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界定为 “学生欺凌”。因为很多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外。“学生欺凌”强调主体,更准确。


我们现在对于学生欺凌的判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标准。一是《未保法》中,针对学生欺凌明确给出了四个构成要件:一是主体就是学生之间;二是一方一定在主观上有蓄意或恶意;三是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侮辱、欺压;四是给另外一方造成了肢体伤害、精神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这四个构成要件对于认定学生欺凌缺一不可。


《未保法》颁布的同时,教育部出台(3个月后生效)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里加上了“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相当于对《未保法》学生欺凌可以适用的情况做了缩小化、限制性的使用。我们知道,部门规章不能和法律相冲突。再说,学校里有没有那种个子很瘦小,但是出手犀利、打人很狠的孩子?一定有。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吃屎喝尿,他是一个人欺负其他同学。很多的例子说明并不一定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特点不能作为判断标准,所以这条规定理论上不能自洽。


于旭坤:《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列举了五种学生欺凌的方式,包括身体欺凌、语言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也称关系欺凌,指排斥与孤立同学的行为)、网络欺凌(性别欺凌是从社会学角度,目前中国的法律当中还未包括)。现实当中的学生欺凌,往往是几种形式并存。


学生欺凌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开侮辱他人人格,造谣诽谤他人,涉嫌侮辱诽谤罪;随意殴打辱骂被欺凌者,强行向其索要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及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抢劫罪等。


南方人物周刊:如何区分玩笑跟欺凌?


邵守刚:你的主观目的可能是搞笑,同时带有一定嘲讽。大部分欺凌者会说我这是开玩笑,我并不是故意的,对方太敏感。但敏感不是他的错,只要对方内心觉得受到了欺压和侮辱,就已经有了客观伤害结果。我们再结合客观行为去分析判断,主观到底是不是蓄意或恶意?它们一定是四个要件中非常重要的要素。


南方人物周刊:学校在防控和应对学生欺凌上要承担哪些职责?


于旭坤:要有防控制度。要对师生进行教育、培训。欺凌发生后要让双方父母参与,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欺凌学生进行管教和按校规处罚,对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严重的,必须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如果有人阻挠,还要从重处罚。有的学校会问,走民事诉讼了,那我们学校还要出面处理吗?我们认为是不矛盾的。学校的调查,本来就是职责的一部分,而且对法院来讲也是很重要的证据。


在调查阶段,老师要对受欺凌的孩子强调,遭受欺凌不是你的过错,不要上来就问“为什么就你被欺负,别人没受欺负?”在询问过程中让孩子遭受二次伤害。


南方人物周刊:很多孩子怕遭到父母的训斥,也不相信父母能处理好,所以会选择不和父母讲。


于旭坤:是,听说孩子遭受学生欺凌时,父母应保持冷静,从孩子的角度去还原事件,必要时再寻求老师的帮助,而不是一股脑儿去找对方家长“干架”。根据我们的经验,有些时候孩子出现抑郁、双相(障碍),不全是因为欺凌导致,也包括家长和学校来回扯皮。


邵守刚:《未保法》在法律上赋予了双方家长参与学生欺凌事件认定和处理的权利。也就是说双方家长都可以委托更专业的律师参加学校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这是一个突破。


▲2019年,邵守刚在太原杏岭实验学校为学生做法律宣讲 图/受访者提供


南方人物周刊:发生欺凌,什么时候可以考虑报警和找律师?


邵守刚:只要肢体有接触,被殴打,就可以报警。遭受社交欺凌或语言欺凌,也可以报警。但是你报警一定要有证据。


于旭坤: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后果,比如轻微伤、轻伤以上,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包括医院的诊断、学校或家长带孩子去就医的过程、学校的监控,对方可能拍下的视频、聊天记录、人证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如程度尚未构成犯罪,或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对被欺凌者造成身体伤害、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也可以考虑民事诉讼。


我们处理的一个初一的女生,喜欢一个男生,但对方不喜欢她。女生就拿美术刀把男生胳膊划流血了。女生跟别人说是男生故意招惹她,大家也都不认为是女生欺负男生。因为年龄不到(构成刑事犯罪),我们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代理他提起了民事诉讼,除获得医疗费、交通费、家长的误工费等费用外,还帮他争取到了精神赔偿费用。这对他是很大的心理安慰。再有人说他欺负女生,他就拿判决书的电子版给他们看,说是终于还他清白了。


语言欺凌,也有权要求欺凌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心理康复和治疗的费用,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南方人物周刊:但有些欺凌发生在隐秘的角落,很难识别和取证。


于旭坤:对,有的在卫生间,有的还有人“放哨”,会在老师来到之前提前结束,还有在校外。要看欺凌方式,只要达到违法犯罪程度,就由公安机关来介入处理。或者达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程度,该报警也得报警。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不能随意出去(宾馆)入住,也是为了防止性侵害、校外遭受学生欺凌。就算没有留下纸面证据,学校也会组织班主任、年级组长、校长等进行调查。


邵守刚:社交欺凌和语言欺凌的确很难取证。但可以反映给学校,学校如果真正想作为,一定是有办法的。老师要对孩子的处境表示理解,愿意帮助他。比如对受社交欺凌的孩子,班主任老师如果公开讲“我要跟这个孩子做朋友”,那学生会不会忌惮一些?


南方人物周刊:有很多被欺凌者谈到报警时都感到无力。有的说警方“不受理”,有的说警方表示“欺凌者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没办法”。


邵守刚:首先,学校有强制报告制度。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你跟学校讲,学校有义务去报案。第二,对于没有造成轻微伤的,尤其语言欺凌、网络欺凌,或者关系欺凌,向派出所报案确实发挥不了作用,最多只能是批评教育。但是如果他动手了,哪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警告或训诫。虽然不能执行拘留,但可以记入档案。所以该报警就报警,这是你的权利。现在警方不作为的比较少,因为不作为要被追究行政责任。


于旭坤:我们还是鼓励学生报案和求助。但也会遇到特殊情况,像一位初二学生私信我们,说她被同学造黄谣,说她卖身怎样怎样,班上很多人都听到过。她自己报警了,但公安说你要监护人陪同才立案。可她从来没见过自己母亲,而父亲则不支持她报案。我们认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是必须监护人陪同才能报案,因为是“我的权利受到侵害”,我作为一个独立的自然人个体,是可以请求获得保护的。当然,未成年人在接受询问的时候,都还是要有监护人在场。如果父母不在,其他成年亲属或者相关的合适成年人在场也可以。


南方人物周刊:关于网络欺凌对应的罪名之一诽谤罪。刑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犯罪”。那如果达不到这些数量级,比如在班级群、微信群里发布一些侮辱信息或者是被害人裸照的,会如何追责?


邵守刚:构不成诽谤罪,但不代表不可以追究。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追究治安管理责任。


发布和转发信息要看转发的是事实还是凭空捏造。散发他人裸照、涉及隐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但行为人不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14到18周岁之间,属于从轻处罚。总之你感到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都可以选择向学校或警方求助,都应该受理。


▲《少年的你》剧照


南方人物周刊:发生网络欺凌时,学生有什么办法自助?


邵守刚:不要轻易在网络上泄露个人隐私或联系方式;对网络上的言语等欺凌不予回应;保留短信、QQ留言和聊天记录等信息、备份;更换新账号;还有向家长和学校举报。但其实教授体力和心智不够的未成年人一些具体方法,有些偏离了主方向。还是更应该强调学校怎么预防和治理。


南方人物周刊:很多学生欺凌的例子,正是因为孩子在学校得不到回应,家长这边也给不了支持。孩子们只有自己摸索,学习怎么自救。


于旭坤:我们工作当中接触的学校,不会像过去那样要求“统一口径”,因为现在追责严格。他们从管理学校的视角,有的会说被欺凌的孩子也有问题。但我们从法律的视角会问,事发时老师在不在场?国家提出明确要求,你发现学生欺凌了没有?发现了必须及时制止。你制止了没有?如果都没有,学校要担责的,会有压力。


有的学校领导会说,学校也是弱势。但从孩子和家长的角度,你在实施管理职责,你依然是话语权更大和更强势的一方。如果校方还是不愿意正面解决,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也可以在和学校、对方家长沟通的过程当中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后期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


邵守刚:在《未保法》生效之前,2018年10月,天津就有治理学生欺凌的地方法规出台,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学生欺凌做出地方立法的城市。但即使是在天津,我也会接到他们的热线,有些法规还是落实不了。


只要被曝光,基本上学校德育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就会被免职,甚至校长也会被免职,所以他们不愿意被曝光。一些校方会把学生欺凌淡化为玩笑打架,或者说你太敏感。学校老师对于如何识别和处置学生欺凌也欠缺专业经验,缺乏培训。


南方人物周刊:被欺凌者把经过在网络上曝光,和一些受害者的复仇行为,你怎么看?


邵守刚:我们要综合起来看。他在网络上曝光自己受到欺凌的经历,可能是想减轻自己的痛苦,同时引起大家对学生欺凌问题的关注。


至于复仇,我们不支持,但考虑到学校不能发挥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班级文化、校园文化营造不力,个人行为就会五花八门,实际也是被逼无奈。我们可以谈另一个角度:被欺凌之后应不应该还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曾经公开支持孩子被打后还手。她说,我们遇到问题总是先让孩子自我反省,这反而纵容了一些不良行为,导致校园暴力不断发生。我也主张还击——国家的法律都提倡正当防卫,孩子为什么不行?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你绝对有权利第一时间还击。


南方人物周刊:就你们的经验,学校、家庭、社会层面,在学生欺凌上的联动有哪些实质性的合作和进步?


邵守刚:我认为要联动,但是有的时候也会“一动不动”。可能都有责任,就会都没有责任。一定要突出责任主体——就是在学校。学校永远是学生欺凌预防治理的一线,把这个责任抓实了,就有改变。


对于有心理伤害但没有明显肢体伤害的孩子,家长要意识到,孩子要有专业的心理疏导。青岛市目前要求各个学校配备心理医生。学校应当认真应对,采取措施及时识别。我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共同成立“生命关爱”公益项目,对参与项目的城市在学生欺凌的预防和治理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于旭坤:我国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全国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无论是哪种,都得有一个求助的入口。现在来直接找我们中心咨询的孩子,很多都是通过我们抖音账号,这在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我们呼吁要有更多专业的机构来做,要让孩子从小知道,在他权益受到伤害时,国家和社会可以给他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沈旭,陕西“光合行动”青少年教育与发展研究院联合创始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直接和间接干预中高危校园欺凌个案1362例


二、学生欺凌是成人世界的映射


南方人物周刊:从法律角度,对学生欺凌的界定是处理这类事件的首要点。你在意的点是什么?


沈旭:对。是否“恶意和蓄意”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界定标准。如果你已经知道对方不开心,还要再继续开玩笑,这就是恶意了。那我们怎么让学生学会辨别“不开心”,也让被欺凌的孩子学会表达不开心?当有的孩子被谩骂和嘲讽后,他也笑呵呵的,甚至只是不说话了,但其实他内心非常不开心。如何让其他人感知到?我们通常教孩子要和善不要愤怒,但人都有愤怒的情绪。当孩子不表达愤怒,他只能用厌恶和远离来处理,甚至背后说闲话,可能慢慢就导致欺凌的发生。重要的是,我们有些什么样的情绪?这样的情绪不用欺凌这样的方式,可以怎么去表达?


南方人物周刊:处理学生欺凌,人们天然地对被欺凌的孩子抱有同情。但你们总结老师在学生欺凌时的四个处理步骤时,很强调平等和对所有孩子的同理心。


沈旭:对。第一个步骤是像拼拼图一样还原事件经过,这里需要没有偏见地去倾听学生。是不能有分别心的,比如不能预设一个很恶毒的欺凌者,或者被欺凌者就肯定很软弱。


第二,让双方把心里的感受说出来。如果说,“你怎么不早点告诉老师?你怎么不反抗?”或者“这点事你不至于”,孩子感受到的是否定、指责,他们可能就闭口不讲了。很多资料上说,“你要眼神坚定,然后站直,大声说不。”但有孩子跟我说,“我跟他(欺凌者)说停下来,我不喜欢这样,他还是这样。”这个东西不只是你说出来就好,需要自身气场非常自信,你才能正视别人。可这是需要很多练习的。


我小学一年级自己上公交车的时候,经常会被大叔在后面蹭(性骚扰)。其实我是被爸爸妈妈训练了很久以后,才学会如何大声地反抗,并且不惧怕别人那些 “这个小姑娘怎么回事,是不是没事找事”的议论,这样你才能更自信。


对于遭受欺凌但保持沉默的孩子,也要表达出对他的肯定:我知道坚持了这么久你都没有讲出来,你一定有很多的考虑,非常的不容易,你已经尽了自己的努力了。这对被欺凌者是很好的支持。包括对旁观者也是。有正义感不只是一个道德品质,它是需要勇气和力量,而且需要方法、策略的,所以要有同理心。而对欺凌者,他也一样有复杂的情绪和想法,同样需要被了解被理解。


第三步,反思和给建议。老师应该和学生平等地协商。对于欺凌者来说,要帮助他将号召、组织和控制的能力转化为建立健康人际关系的能力;对于被欺凌者来说,特别是经受长期欺凌的孩子,他们身上的负面情绪不但会形成创伤,可能还会改变思维方式和对世界的态度与信念,改变是需要很长时间的,需要心理支持和行为训练。


第四步是督导和调整。需要定期地跟进、及时给予鼓励。这四步看起来简单,但学校老师通常没有得到很多训练,他们的支持系统很薄弱。


南方人物周刊:你小时候在车上的行为很勇敢,爸妈是怎么训练你的呢?


沈旭:小时候我爸我妈就让我对着镜子训练,他们就是教我学会自我保护,而且强调“我的孩子没有错”。我个子很高,很容易晒黑,每次暑假结束体校训练,身上都黝黑发亮。初中一回到学校就会被叫“大猩猩”。这并不是很好听的外号,但在我家,关于皮肤黑,我爸很自然地说就是“见光黑”,我们是可以彼此开玩笑的。后来就变成了,“你要叫我大猩猩,你就给我香蕉吃”,然后真的有人给我买香蕉,这个事儿大家就乐呵呵过去了。


人一生都在自我催眠,你所有接收到的那些负面的东西也会成为你的价值信念。我们做“和平守护者”这个项目,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构建一个有力量的自我,能够学会关怀和爱自己,而不是把不爱自己的那部分投射到外界,变成暴力和攻击。


南方人物周刊:你鼓励孩子和成人都要勇于开口求助。但许多人都表示,自己天性社恐、内向,不敢开口。


沈旭:很多人都社恐,会恐惧别人怎么看自己,恐惧自己表现得好不好。内向更多是指恢复能量的方式是独处,而不是在群体。内向未必代表不敢开口。社恐也不是天性。我们要问问自己,我们经历了什么,让我们不敢开口。


当你很难开口求助,那你愿不愿意在别人遇到困难需要安慰的时候,去温暖一下对方?以及在我们没有被尊重时或者被强迫时,能不能表达拒绝?如果不能又因为什么呢?这些探索,都会帮助你了解自己在关系中的状态、如何定位自己,然后再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


南方人物周刊:谁容易成为欺凌者,什么人又容易成为被欺凌者?这样的人群分析有意义吗?


沈旭:他们并非是脸谱化的。任何人都可能被欺凌,因为没有达到公认的某个标准,因为看起来更脆弱,但这些都是相对的。在不同的环境里,因为标准的不同,有可能劣势变成优势,优势变成劣势。而在欺凌者里,有被认为是“好孩子”的欺凌者,也有被“和善、无恶意”武装起来的欺凌者。


有个来找我的女孩小陈,家境和之前成绩都非常好,有严重的抑郁,想休学。后来通过谈话才知道,初中时,各方面资质一般的孩子小董成绩超过了她,小陈很嫉妒,就开始背后造谣,说小董考试作弊,导致小董抑郁,自杀未遂,辍学。后来小陈高中上国际学校,被更加强势的小伊踩(欺凌),就受不了了。这就是一个欺凌和被欺凌的转换。因为不能接受弱,要用控制、命令、威胁、强迫和排斥别人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强,争夺回自己优势位置的时候,欺凌和被欺凌常常有戏剧性的转换。


后来我跟她妈妈谈,小陈受到的欺凌也来自于孩子曾经做过的事情。但家长不承认,跟我说“在社会竞争中不就是这样吗?我们不就应该努力让自己更强大更有韧劲吗?这个孩子(小董)抑郁和自杀真的跟我的孩子有关系吗?”妈妈也透出对脆弱的拒绝,心理咨询变成了继续为她的孩子武装,而无视其他人的需要。我当时还没能力应对这种情况,因此就拒绝了给小陈继续做咨询。


▲2019年,光合行动组织的“魔光夏令营” 图/丁沁


南方人物周刊:电影《少年的你》和《芳华》里的主角都被同龄人孤立、排斥,进而发生更严重的伤害行为。现实生活里关系(社交)欺凌现象特别多,却也最不容易被察觉和重视。


沈旭:因为学校管得很严,之前的肢体欺凌,暴露可能性太大了。包括语言暴力,也可以找到(证据)。但是真正的关系暴力是可以不被发现的,


在老师眼皮子底下,大家使个眼色就可以发生了。或者故意不理你,在人背后说一些闲话造谣,最终你就成了空气一样的“不存在”。有孩子直接跟我说“老师我不喜欢他,我有权利不跟他成为朋友”。我说你当然有权利,但是你没有理由用欺凌的方式去对待他,你也没有权利让别人不跟他做朋友。


如果被欺凌的孩子变成了团体中其他人压力释放、负面情绪释放的一个出口,让他们更抱团,成了众矢之的,我通常建议家长直接转学,孩子需要一个更健康的环境,而不是针对他的。


也有个案,存在PTSD症状、只要进入学校就会惊恐,就可能需要休学一段时间,稳定情绪,做创伤修复。


南方人物周刊:学生欺凌发生的背后,成人世界的价值观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沈旭:学生欺凌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比如说电视里有公开的打狗行为,给人穿小鞋、造谣等情节(却没有明显的批判),孩子们就觉得这些可以容忍和模仿。成人很轻易给别人下一些标签,比如哪个孩子的父母进监狱了,离婚了,人们对这样家庭的评价就很差。包括审美上强调所谓“白瘦美”,在青春期的女孩子中,你会不会化妆、穿搭够不够时尚、皮肤好不好,都会成为欺凌的内容。像肥胖的孩子百分之八九十在学校都会受到嘲笑。


更重要的是,到底什么是强,什么是弱?比如认为疾病、障碍是“弱”,把学习好、外貌好、家庭完满、有经济地位、更受到老师的喜欢等等,都视为强,身体条件不够好和能力偏弱的学生则被忽视甚至孤立。被欺凌的孩子有的也认同丛林法则,觉得自己未能达到所谓“强”的标准,就是活该,不值得人爱,陷入到无望和绝望。


所以一定要教孩子学会接受差异,接受多元的美。我们要让孩子长出一双善于发现光的眼睛,而不是发现缺点和污点的眼睛。这个时代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能不能做一个内心坚定、有爱的普通人——即使在我被伤害的情况下,我还知道我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继续贡献我的温暖。如果一个被欺凌的孩子拥有这些,他很容易就交到朋友。我相信人性中闪光的部分是可以相互吸引的。


南方人物周刊:从个人角度出发的复仇心,能帮助受害者疗愈伤害吗?你怎么看一些被欺凌者曝光受害经历?


沈旭:其实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过恶意、怨恨,恨不得(欺负我的)这人怎样怎样,想去报仇。很正常。我特别支持大家自己建立这样的小社群,让压力和痛苦尽量释放出来。在一个不会有任何评价、完全开放的地方,你可以抱怨可以吐槽,可以说很多恶毒的话,都没有问题。能够有机会表达出来,可能就减低了报仇行动的实施。当然这样的社群一定要有情绪表达、觉察、转化的能力,是能帮助表达者发现自己的经历带来的启发、感受到温暖和爱。


曝光,也容易变成一种暴力。毕竟曝光的内容只是事实的一部分,不是所有的更客观的事实(我们通常曝光的时候是会讲更有利于自己的那部分),更多的人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他只是抓住了其中的一些词或者情绪。这个时候某些当事人可能会利用到大众的心态或情绪,去推动事态的发展,我并不支持。


南方人物周刊:当学校和家庭可能缺位或支持不够时,孩子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寻求帮助?


沈旭:我们整个的社会文化不允许慢,也不允许慢慢出成效。所以做这块援助的人很少,能够获得的资金支持也不多,那能够得到支持的孩子就会少。我们很希望有越来越多小规模的机构来专注于这些事情。不一定做校园欺凌,可以去关注暴力问题,关注如何帮助孩子建立支持系统等。孩子的支持系统包括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和发展孩子的兴趣,帮助他释放压力、表达情绪,陪伴他渡过难关。


我也希望更多的孩子,当发现有人被欺凌的时候,不是站在旁边不管。你不用单独一个人站出来,而是找到伙伴,大家能更团结地一起去面对这件事情。如果你遇到了一个不信任的老师、不信任的家长,它不代表所有的成人都不值得你信任。一定要不断地尝试,去找到最后能够帮助你的人。这很重要。因为支持来自父母、老师、朋友,还可能也来自社区里一个认识的成人,或一个愿意倾听和帮助你的陌生网友。


(参考资料:《向欺凌说不!》《反校园欺凌手册》,沈旭在TED演讲。文中涉及欺凌案例的所有人物均为化名。实习记者刘家如、崔畅对本文亦有贡献。)








更新:2023-09-26 04:43:03
声明:本站是免费向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的公益性教育网站。除“枫叶原创”系站长创作外,所有信息均转贴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的文章、课件、视频和艺术作品,并通过特色版块栏目的整理,使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方便浏览自己所需的信息资源,达到了一网打尽的惜时增效之目的。所有转载作品,我们都将详细标注作者、来源,文章版权仍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直接在文章后边发表评论说明,我们的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内将您的文章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