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三中:学习条例记心中 志愿服务见行动
召开专题学习会,志愿服务锣鼓催。3月19日下午,三门峡市第三中学召开了学习宣传《河南省志愿者服务条例》专题会,教师们同记志愿服务条例,共忆志愿服务成长之路。
本次会议由市三中党办和团委精心组织,旨在推进学校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趋向规范化。首先,学校党支部书记卢立军组织教师们学习了《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了总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支持与保障等内容,共六章四十五条。明确了志愿服务中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志愿服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志愿者的权益和义务,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和促进措施,志愿服务各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对志愿服务的支持和激励措施,使志愿服务从此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近年来,随着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志愿服务活动持续走向深入,对志愿者的权益保障和嘉许激励迫切需要提上日程。为保障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2019年3月1日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已走向科学化、法制化。接着,卢书记结合本校志愿者服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要使命担当、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力度;二要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深入完善志愿服务体制;三要坚持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志愿服务工。
随后,与会教师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志愿服务的形式和成效,相互交流经验。大家纷纷表示,《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施行,有利于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治国理政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惠及国计民生福祉,促进华夏文明进步,补充政府公共服务有重要意义。
今后,市三中将进一步坚定和增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信心与决心,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主人翁的姿态薪火相传,积极助推志愿服务事业又好又快蓬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