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幼儿园安全管理“五强化”用心保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高青县幼儿园安全管理“五强化”用心保安全。
一是强化安全排查,确保幼儿安全。重点围绕规范办园行为、师德师风、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幼儿园安全工作、教师任职资格及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卫生保健及膳食安全、幼儿园保育教育和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无死角,及时消除潜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切实做到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规范办园行为。切实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14号)精神,深入研判幼儿园安全形势,督导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参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加强管理培训。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保教行为、师德师风、园舍安全、卫生保健等开展经常性督导,规范其办园行为。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职责,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定期排查制度,主动接受公安、卫生计生、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幼儿安全。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首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是强化师德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完善师德监督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师德预警机制,洞察师德违规先兆,及时主动进行谈话和疏导,切实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发生之前。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对品行不良、侮辱、体罚、虐待幼儿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永不录用。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宣传力度,加强尊师重教的舆论引导,赢得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五是强化提高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报告职责,提升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并核实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性、敏感性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遇有恶意炒作,应直面对待,正面发声,防止负面信息扩散造成不利影响。(王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