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开展合作学习的误区

作者:马 超 来源:《教育探索》原新闻导入 点击:14771

    合作学习作为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现已全面走进我们的课堂。笔者在深入基层学校进行调研时,发现一些小学的语文学科开展合作学习未能考虑到学科的自身特点,对合作学习还缺乏合理性认识,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
合作学习形式化
    合作学习,指的是在教师组织下的学生间的合作。它对于改善课堂的心理气氛、促进学习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由于我们许多教师不理解合作学习的实质,只注重表面形式,把全班几十名学生分成几个学习小组,上课后,教师按照传统教学方式该怎么讲,还怎么讲,讲授结束后,让各学习小组共同完成教师留的思考题,而且有些思考题还没深度、没层次。比如:背诵作者简介、阅读写作背景、书写词语解释、注音或一问一答式的题等,这样的问题,根本就没有必要进行合作学习。另外,合作小组的划分应该是一个班级的缩影,组内应有好、中、差生搭配,这样才有利于学生之间互相帮助与提高。可是现在的学习小组,教师没有认真地划分,而是随意地把前后桌或邻近的同学划在一个组,因此也起不到互相帮助的作用。也有些教师只鼓励学生热烈讨论或共同完成作业,一堂课下来虽然课堂气氛热烈,但仔细回忆一下,学生并没有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同时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生收获、教师从中起到的作用等。这种合作学习只是表面形式的,没有起到合作学习应起的作用。
合作学习自由化
    合作学习,本来应该是在教师精心的组织下,学生间有序进行学习的一种学习形式。这种学习形式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交往技能。合作学习强调把学生视为学习的主人,让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充满生命的活力,但绝不是放任自流。如果我们在进行语文合作学习时,一味地突出学生的“自主”,完全放手让学生去做,老师只做一个旁观者,那么,这样的“合作学习”根本不能使学生能力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因而也只能流于形式,成为自由化学习。
    在合作学习中,教师应充当“管理者”、“促进者”、“咨询者”、“顾问”和“参与者”等多种角色,这样可以促进整个教学过程的发展,使学生与新知之间的矛盾得到解决。在合作学习中,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的“权威—服从”关系也就变成了“指导—参与”的关系。

更新:2003-09-21 00:00:00
声明:本站是免费向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的公益性教育网站。除“枫叶原创”系站长创作外,所有信息均转贴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的文章、课件、视频和艺术作品,并通过特色版块栏目的整理,使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方便浏览自己所需的信息资源,达到了一网打尽的惜时增效之目的。所有转载作品,我们都将详细标注作者、来源,文章版权仍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直接在文章后边发表评论说明,我们的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内将您的文章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