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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校园因法治而和谐

作者:张思辉 来源:朱阳一小 点击:2512

阳春四月,春光明媚,全省约有1000多名学校管理人员齐聚开封,参加了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依法治校及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理培训班》。两天的报告使我受益匪浅,感受颇多:一个学校只有依法治校,才能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两位教授通过生动的案例,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给与会人员讲解了《学校涉法风险与规避》、《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依法治校的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聆听报告后,我懂得了:

1)学生:天生的风险源。学生年龄小,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对很多潜在的危险都认识不到,天生好动,不是爬高爬低,就是想动这个摸那个,意志控制力弱,好冲动,爱意气用事,做起事来不计后果。为此,我们各位老师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平时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学生知道怎样避险,学会保护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

2)网络:人人都是记者。当前,网络十分普及,人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看法,任何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都可能通过网络的炒作变成一件大事情,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而当前人们对教育期望过高,学校工作无小事,每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都有可能演变成一件大事,因此,我们要把每一件事情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都要做好,要做到不违犯法规道德。当出现事情时,要认真对待,要知法守法,不要越法犯法,不要信口开河,言论随便,要统一口径,要注意措辞的准确性和委婉性,要注意网络跟进,要及时进行辟谣、辩解,必要时可不做任何表态,一句无可奉告即可,千万不要因为言语不当,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3)当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出现法律纠纷时,要注意做好纠纷的处理,要注意当前的局势是以维稳为主,在处理纠纷上要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时在判决上会为了社会效果而牺牲法律效果,我们要做到理解和配合,要把问题解决到不上访、不上诉、不打闹、不折腾。

4)学习法律知识,依法治校是势在必然。当前,教育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一大批教育法规相继出台,我们要认真学习,要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免遭到不法侵害。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法律素质整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而教师的法律素质急需提高 ,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和现象在学校时有发生,如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变相体罚、体罚学生,依罚治班,随意没收学生物品,私自拆阅学生的信件,随意开除学生等行为,在教师看来,这都是小事一件,不值一提,殊不知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如果别人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那么教师的这些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起诉,造成严重后果,除了直接责任人要受到法律的处分外,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也会受到牵连或制裁的。为此,作为学校的管理人员校长要注意对教师进行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教育,使教师知法懂法守法,对教师的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坚决制止,否则不但会影响学校的形象,还会造成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学法懂法、依法治校,不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逃避法律责任,而是要依法享受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障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同时教师也要依法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不做一些有损于个人和学校形象的违法乱纪的事情,让学校更好地规避风险,构建平安和谐的法治校园。

总之一句话,两天的报告就是要让我们这些学校管理人员,自觉认真学习各种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保护意识,依法治校,依法办事,尽最大可能规避法律风险,使学校的办学活动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平安的法治校园。切记一句话:最大的风险就是不知道风险的存在。愿我的一点心得能给大家一点启发。

 

更新:2012-04-25 0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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