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教体局:校车安全管理出台新举措
连日来,湖滨区教体局对全区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围绕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出台措施,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
完善校车管理责任、制度。教体局与学校、学校与司机、学校与家长层层签订《湖滨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教体局先后出台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校车定期检查制度、校车安全行驶等6项制度,保障校车运行安全。
强化校车的源头监管。会同交警部门,实行“六定一签两必须”工作制。“六定”:一定校车管理制度;二定校方责任人;三定驾驶人;四定车型车辆;五定载客人数;六定交管责任人。“一签”:学校对于租用客车接送学生,要与租赁单位(包括车主)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确保租用车辆安全。“两必须”:各校新增、租用新车接送学生和聘用驾驶人时,必须报公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外出包车出游时,必须向公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公安、教育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后,方可行车上路。
对接送学生车辆开展“拉网式”摸排工作。协同交警队、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对全区各学校自备、承租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建立档案。交警每天在上、下学的集中时间,采用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检查,隐患不消除坚决不放行,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积极组织学校、幼儿园会同交警部门,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