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掏钱买平安”是不是“依钱治国”?

作者:枫叶 来源:枫叶教育网 点击:4980

 
           目前,在处理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无论学校有无过错和责任,迫于家属上访告状的压力,无法遵循《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8月21日公布,2002年9月1日生效),依靠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而被迫妥协地采取“掏钱买平安”的办法,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问题的焦点是:掏“谁”的钱,买“谁”的平安。显然,掏的是学校的钱,买的是受害家属的心理“平安”,买的是地方官员的官位“平安”,当然也买了学校教学秩序的相对“平安”。
           结果是:让学校经费更加紧张无人管,让校长吓破了胆子,让教师伤透了脑筋,让家属成了法盲,让当地官员也出了一身虚汗。
            我在思索这样一个问题:这种“掏钱买平安”的做法是不是“依钱治国”呢?
            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我们的学校最先依靠的是当地政府来处理,受害的家属最拿手的本领是通过告状来索赔,我们的政府官员最笨的办法就是协议解决,我们的司法部门因为家属不告状而无法受理,我们的信访部门却冲在了本不着边的棘手问题的最前沿……。于是,害怕上访造成影响的压力,促使了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在偏离了“依法治国”、“依德治国”轨道后,成了纯粹的“金钱交易。”
               问题在于:家属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急剧上升的民主意识淹没了本来就淡薄的法制意识;问题更在于当地官员固守的官位意识代替了法制意识。
               因此,“以人为本”的人性理念,在即使学校无过错和责任的前提下,也无法顾忌“以校长为本”、“以教师为本”、“以群体学生为本”,反而偏向“以受害家属的无理取闹为本”,导致“掏钱买平安”成了“依钱治国”的先例。
更新:2005-01-25 00:00:00
声明:本站是免费向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的公益性教育网站。除“枫叶原创”系站长创作外,所有信息均转贴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的文章、课件、视频和艺术作品,并通过特色版块栏目的整理,使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方便浏览自己所需的信息资源,达到了一网打尽的惜时增效之目的。所有转载作品,我们都将详细标注作者、来源,文章版权仍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直接在文章后边发表评论说明,我们的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内将您的文章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