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家助学金惠及寒门学子
为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有序,日前,县职业中专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规范了管理助学金管理办法,让贫困学生切实受益。一是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负责资助工作的领导协调;成立有分管校长为组长的国家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行分工负责。教务处负责受资助学生的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地对上报表进行编制、报送;工会负责资助学生资格的审核并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财务科负责资助金的管理、发放。三是明确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学校将按月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储蓄卡上,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四是规范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学校审核,县、市教育局审批。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由学校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是为便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教务处及时将学生学籍变更信息录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尤其是辍学、退学学生信息应及时录入。并及时通知工会、财务科,以便工会、财务科对助学金的发放进行资料调整。六是为保证助学金管理规范,学生储蓄卡有财务科统一管理,并在每月30日前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直接通过银行将助学金打入受助学生的储蓄卡中。(供稿:马东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