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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不等于“用法治校”

作者:(周彬) 来源:现代教育报 点击:2629

 


       依法治校,既不是简单地套用国家法律来管理学校,也不是简单地照搬法律来处理师生关系;既不是指学校管理者用学校规章制度统治教师,更不是指教师用校纪校规管制学生。
       依法治校,肯定包括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国家法律的尊重与遵守。而此处的法律,虽然包括国家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但并不是简单地照搬国家的法律,还包括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的意志与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
       依法治校中的“法律”,还包括各个部门、各个班级,在尊重国家法律与学校规章制度下,形成与制定出来的班纪班规。
如此一来,“依法治校”就不再遥远,它在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依法治校,并不是一方用法律来管制另外一方。法律,是双方,甚至是多方共同的承诺,它需要大家共同的尊重与遵守。法律可以集中地体现哪一个阶级的意志,但并不是哪一个阶级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的;一旦法律被大家所认可,就成为利益各方共同遵守的协议,不能随便修改。
        同理,依法治校,并不是学校管理者用法律来管制教师,也不是教师用法律去管制学生。不管是学校管理者,还是教师;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要尊重法律,都要遵守法律。 
更新:2007-10-25 0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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