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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赛跑学生猝死 校方赔偿3万家长说啥不愿意

作者:记者熊艳菊 来源: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点击:2850

死者.jpg 白诚喆喆的母亲李女士抱着儿子的照片痛哭流涕 本报记者 时鹏\摄   白诚喆是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铁道分院的学生。4月21日,他代替同学参加学校召开的田径运动会200米田径赛后,倒在了终点线外。校方对学生的死亡表示悲痛,出于人道补助3万元精神抚慰金,而家长则认为,孩子死在学校,学校应负全部责任,要求学校赔偿各项损失近50万元。如今事情已过去近20天了,双方就赔偿金额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5月8日上午,死者的近10位亲属来到该学校讨要说法。   参加赛跑心脏骤停   5月8日上午9时许,位于郑州市京广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西200米的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门口围了100余人,该校大门上扯着一张条幅,上写:“人命关天,还我儿子”,白布前的一位中年女士泪流满面地向围观群众讲述自己孩子的死亡经过。   这位女士姓李,是白诚喆的母亲,洛阳人。据她介绍,自己20岁的儿子身高1.85米,身体一直不错。儿子于2002年考入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铁道分院。4月21日,该校在火车头体育场举行了第23届田径运动会,按照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两个项目的规定,白诚喆选报了上午的跳远和下午的三级跳。而当日上午11时30分许,李女士接到校方的电话,白诚喆在参加男子200米赛跑后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在给儿子换衣服的时候,李女士发现儿子左脸和左肩有两块擦伤,李女士在问了儿子的同学和校方后才知道儿子在参加完跳远比赛后,代替本系其他班级一位姓娄的学生参加赛跑项目跑至终点时摔倒在地。   “我儿子身体一向不错。他肯定是剧烈运动后无人搀扶摔倒在地的,以致缺氧窒息,抢救不及时造成的。况且,他为什么要代替别人参加田径赛?这事怎么解释?”李女士把自己满腹的疑云抛给了校方,要校方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抢救过程非常及时   昨日,记者采访了该校教务处的两位领导。   学生处处长高海瑞说,白诚喆是自愿代替其他同学参加该比赛的,当日上午8时许,白诚喆在跳远比赛中没有拿到名次很懊恼,当他听到广播里传出:“机辆系娄XX在不在?不到弃权”的广播时,就对身边的系体育部长王某说:“我去跑。”话音未落,他已经向检录处方向跑去了。该校教学第一总支书记陈晶向记者介绍了事发后的抢救过程。白诚喆跑到终点后走出三四米摔倒在地,被同组参加比赛的同学扶了起来,当时体育教研室主任王珍正好经过白诚喆身边,他吩咐学生将白诚喆放倒躺下,掐其人中。此时白诚喆身体发抖,呼吸急促,脸色苍白,20秒后停止了呼吸。这时,学校的医护人员也拿着氧气袋赶到,让其吸氧。腾出手来的王珍掏出手机拨打了120。120急救人员5分钟赶到现场后,白诚喆已经死亡。整个抢救过程非常及时,学生的死亡是因其自身身体原因造成的。学校负有无过错责任   白诚喆死亡近20天了,至今仍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儿子死了,花去了我半生的心血,我们夫妇都是50岁的人了,后半生将会在孤苦凄凉中度过。我们要求学校按照有关事故赔偿规定对我们赔偿精神抚慰金、安葬补助等近50万的要求不过分。”李女士说道。   而该校教务处的高海瑞处长则认为,学生的死亡虽然不是因校方导致的,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校方愿意支付给该学生家长3万元精神抚慰补助。   校方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呢?河南省政法学校法学教授肖遂康认为,该学生不是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学校组织活动与学生死亡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因为学生在学校内生活、学习,学校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学校应负有无过错责任。
更新:2006-05-10 06: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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