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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中心幼儿园:签订供货协议 护航师幼健康

作者:曹春风 张瑾 宋燚 来源:陕州区中心幼儿园 点击:1131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确保幼儿在园饮食安全健康,8月25日上午,陕州区中心幼儿园召开食品安全供货协议签订会,并与参会的20余家供货商签订了《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幼儿园食品供货协议书》。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张耀武、区教体局体卫股副股长李宗玲以及供货商家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园长致辞,对参会的领导及供货商代表的到来表示真诚的感谢,希望通过双方的努力给孩子提供既健康又美味的佳肴。


卫生保健管理人员向大家阐述了幼儿园近一年食堂管理及供货查验情况,并对新学期供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各供货商要讲诚信,严格遵守供货协议书的各项条款,绝不容许出现质量问题。


随后,张耀武根据本次会议内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对区中心幼儿园及供货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好质量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如出现问题,经检验谁的责任谁负责,保证食品的安全、营养;二是要求供货商严禁供应过期、变质或三无产品,保证其质量;做到廉价,所供的商品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最终达到合作、互惠、共赢。


李宗玲利用真实案例向大家阐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她指出幼儿园食堂工作关系千家万户,食品的卫生、质量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并强调幼儿园要继续把好食品质量关,不得出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及过期食品;食品供货商要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始终牢记食品安全高于天的责任,保证师幼的身体健康。


最后,供货商代表对公司的资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公司的信用进行了承诺,并与幼儿园签订了供货协议书,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供货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抓好源头,绝不容许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会议,不仅提高了幼儿园食品供货商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也规范了幼儿园的食品采购工作,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更新:2018-08-28 04: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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