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德育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李玉会、李秀萍等人大代表提出“加强未成年人德育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办理情况:作为承办单位的市教育局接到建议后,立即展开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队伍建设,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积极同公安、司法、法院等单位协作,联合为各县市区的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通过定期为师生上法制课、帮助学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做好后进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帮助学校开辟法制第二课堂、设立法制副校长信箱等,及时解决师生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协助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是系统传授法律知识,促进德育与法制教育不断深化。在全市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列入课表,间周一个课时。教材统一使用省编《小学生法律常识读本》、《中学生法律常识读本》,做到了法制教育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
二是巩固课外教育阵地,保证德育与法制教育效果。通过开办法制专栏或专刊、编排校园系列短剧、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手抄报大赛和漫画展、自编法制教育“三字歌”等,向学生宣传法律和德育知识;通过开办业余学校、团校、少年法制学校和雏鹰普法学校等,组织学生学习法律常识。
三是德育与法制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将每年的11月份定为法制教育月,举办法制讲座、演讲、主题班会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同市公安局、共青团焦作市委、市综治委和市司法局等部门合作,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增强其学法、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目前,全市共有一千二百多所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三百四十多名公安、司法和法院的干部主动承担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他们在本职工作之余,每年都要多次深入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或上法制课,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发生。
更新:2005-12-22 1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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