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禁令
据《新华网》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出台了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禁令,具体内容是: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和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不准索要和收取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制有偿补课。 点评:为保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的有效实施,四川省教育厅还明确规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这说明了其实施这一禁令的力度和决心。出台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禁令,目的是让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以此为戒,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值得借鉴。 |
来源:现代教育报 |
更新:2003-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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