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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初中生告公安局侵犯肖像权胜诉

作者:jz 来源:来源:新安晚报 点击:4352





  


  指认强奸犯时电视画面无遮挡———

  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安徽霍邱县某中学的6名初中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混合指认”,没想到这一情景在电视新闻中播出,且6名学生面部未经技术处理。为此,6学生认为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将公安分局、电视台、学校告上法庭,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日前一审判令:公安分局和电视台共同向6学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6000元。

  2005年3月,霍邱县某镇发生一起强奸(未遂)案,警方于4月13日下午将嫌疑人朱某抓获。为确定嫌疑人身份,公安机关找到几名与朱某年龄相仿的初中男生参与“混合指认”。当晚,6名初中男生来到公安分局后按要求手举号码牌和嫌疑人一起站队由受害人指认,整个过程被公安机关用摄像机录下来。没想到几天后,电视新闻中报道了此事,但6名学生面部未经技术处理。




更新:2005-10-26 16: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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