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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拍电影他演三营长

作者:焦森森 王景春 何英杰 来源:西部在线 点击:5054

他16岁进入原灵宝县委机关,先后当过通讯员、打字员、司机,后成为县交警大队一名民警。一次偶然的机遇,他成为电影《血誓》中张自忠将军部8201团三营营长的扮演者,他就是王仁让。近日,记者见到了60岁的王仁让,和他聊起了20年前拍电影时的那段难忘的日子——

那年拍电影他演三营长

10月6日,记者在灵宝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病房里见到了正在养病的王仁让。
    1950年,王仁让出生于原灵宝县阳平公社强家村,16岁高中毕业那年,“根红苗正”的他被推荐到灵宝县委当通讯员,后又当过打字员、司机,在县委机关工作了22年,1988年被调到县交警大队工作。
    谈到当年饰演电影《血誓》中三营长一事,他兴奋地打开了话匣子。

扣车奇遇
    王仁让说,他到交警大队上班后,被任命为交警大队副教导员,主要负责维持灵宝老街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一日上午,执勤的一名交警扣下一辆超高的车辆。随后,车主托人找到交警大队要求放车,王仁让这才知道:这辆违规车原来是潇湘电影制片厂拉道具的大车。那天,拿到“同意放车”的字样后,潇湘电影制片厂的人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打量了王仁让好长时间。迷惑不解的王仁让后来才得知,原来那人“看中”了他鼻翼一颗花生粒大的瘊子(后来王仁让做手术把瘊子去了)。第二天,正在上班的他接到了县公安局办公室的通知,要他马上到局里见公安局政委张英。张英对他说:“潇湘电影制片厂来灵宝拍电影,缺演员,导演看中你了,说是你脸上的瘊子''有杀气'',符合角色需要。”然后要他放下手中的工作,第二天早上到灵宝宾馆报到。

当上“营长”
    按照政委的指令,王仁让于第二天8时来到剧组所在的灵宝宾馆。一名姓刘的导演让王仁让试穿了一套国民党军官服,有上衣、裤子、帽子、靴子。导演非常满意,笑着对他说:“从明天起,你就是三营营长了。”
    在随后的日子里,剧组在灵宝尹庄乡(现尹庄镇)南营村用木架和墙布盖起了一座房子(当时盖的还有炮楼)。一天,导演把他叫到会议室,对他说:“由于剧情需要,你必须剃成光头。”毫无准备的王仁让就这样剃成了光头。好长一段时间,他就每天在剧组里重复同样的事情,导演让坐哪就坐哪,让咋走就咋走,让干啥就干啥。

认真拍戏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剧组开始正式拍电影。这部电影反映的是张自忠将军部8201团团长马慕援率部队赴中原前线抗击日寇途中,留守后方的眷属与勤务兵之间发生严重的“风化”案件,为严肃军纪,最后团长决定将两人一同执行枪决……
    王仁让告诉记者,在拍摄过程中,有两个镜头让他印象颇深:一个是拍摄团里营以上军官开会表决处理意见,十几名军官进入会议室后,把帽子摘下放到桌子上,然后端坐,目视正前方,分别向团长报告,光这个镜头他们就拍了两天。另一个是在灵宝苏村拍摄的战斗场景,他们在现场栽了许多木杆,然后用抹布蘸上油点着,使得浓烟四起。为了营造意境,导演先让他们把衣服点着,然后在地上滚灭。剧组给王仁让发了一把20响的盒子枪,在跟随团长“视察”完阵地、“观察”了日寇敌情后,团长“命令”三营长带领三营“攻打山头”。王仁让的枪一响,战壕里的士兵全部往山上冲,场面十分壮观。无论拍哪个镜头,他都按照导演的要求,仔细认真,一丝不苟。

戏外趣事
    从进入剧组的那一天,王仁让便成了灵宝县城的“新闻人物”。要知道,在上个世纪80年代,拍电影对于小县城的人们来说是一件非常稀罕的事。王仁让身边那些同事、亲戚、朋友三天两头让他请客。虽然剧组每天补助15元钱,他却没舍得乱花,每天在剧组吃杂烩菜,3个月下来一算,光请客他还倒贴了几百元钱。不过他心里很高兴,毕竟,拍电影对普通人来说是多么不可企及的事啊!那段时间,为了宣传电影,电影里扮演团长的那个1.8米高的大胡子演员,经常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在灵宝县城里“招摇过市”,吸引不少市民跑去看热闹……
    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触电”,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时间,但时隔20余年,依然是王仁让心中永远生动鲜活的记忆……


    王仁让在病床上向记者介绍当年电影拍摄经历

更新:2010-10-21 04: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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