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观念走进小学语文课堂
作者:陈银 来源:xsk 点击: 273 次 评论: 0 条
——《语文课程标准》的学习体会
《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可是长期以来,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严重束缚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因此,让新观念、新方法走进小学语文课堂,应是教学改革的核心,也是我们的必然选择。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应转变自己的哪些教学观念呢?
1.首先要转换自己的角色。
从学习的意义上来说,教师首先是学生学习的伙伴。这应该是本质的关系。教师是学生的伙伴,这样二者的关系才平等。教师才能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况做好自己的工作。并且时时刻刻地配合学生,真正为学生的学习着想,从学生的学习的角度上去设计教学。不至于为了自己的教学设计而非让学生配合自己,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老师只有把自己当作了学生学习的伙伴,才有可能真正地为学生服务。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与学生同悲共喜,教师才能有投入,与学生同呼吸共命运,才有可能把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站在合作者的平等的地位上,学生才会从教师那里获取平等的意识,主动的意识,参与的意识……
其次,教师和学生是朋友关系。特别是在课堂以外的生活中,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师道尊严”者,而是学生的知心朋友,是可以倾诉包括学习在内的任何内心体验的人,教师是理解、支持学生的人,是温暖学生心灵的人,是慰藉学生灵魂的人。
再者,教师是指导者、引导者、辅导者,学生不能领悟的,在生活中解决不了的,需要教师帮助的,教师在鼓励的同时,给予学生以帮助,使他们走出学习的“困境”、心灵的“困境”,获取更多的乐趣。
所有这些,都是教师的“服务地位”决定的,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指挥者,而是为学生现在学习和今后学习服务的人。
2.改变学习方式
目前,我们的基础教育过多地注重接受式学习,忽略探究性学习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价值。因此,根据《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教师的教学策略应发生变化,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自主、合作、探究”这种方式不是单指语文“教材”的学习方式,而是指学生学习任何形式语文材料的学习方式。它应该贯穿学生学习语文的全过程,甚至贯穿学生一生的学习。
“自主”应该是学生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学习进程,学习伙伴、学习问题。当然在课外的自由度比课堂更宽,在课堂这个有限的时间里,也要给学生最大的自由,可以给学生随时发表意见、随时提出问题的权利。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其实,只有这样,学生才会真正知道学习是自己受益,学习是自己的事情。否则的话,他就会认为学习就是为老师服务的。为了教师能完成任务,为了老师顺利地获取某种奖励……,“自由”的程度决定了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合作”并不是几个人围在一起随便说上几句的代名词。形式很容易做到,把桌子或拉开或合拢,几个人凑成一堆,但真正意义合作却不容易。“合作”的基础是分工,没有分开就不能谈合作。“分工”对学生来说,首先是独立。“合作”学习的范围也不单是课堂上,它包括学生课内外的一切学习。
课堂上“合作”学习的基础是学生独立读书,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见解以后再去“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阐明自己的观点。这种“合作”是给别人提供思考的材料,也是从别人那里获取经验,得到启发。使每个人在“合作”学习的同时,能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获取深刻的体验。这个合作更可以是全班的交流,是生与生、师与生之间的交流。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在“思维火花的碰撞中”,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更明确的认识,获取知识,感悟方法,同时获得极大的情感满足。
其他语文实践中的“合作”会更加地充分和自由,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去进行研究。这个伙伴可以是教师、同学、家长以及其他任何人。“合作”的分工可以明确,也可以“暗中”设定。在分工的同时,共同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最后争取获得良好的效果。
“探究”,应是学生在语文实践中获取知识、方法、情感体验的过程。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是词句之美、景色之美,情感之美,意境之美,也可以是学生感悟学习过程、领悟学习方法的过程。“探究”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而是探究过程本身,然后获取探究的乐趣,培养小学生主动探究的意识。“探究”的不仅是思想内容,更有方法、情感、态度,内容是浅层次的,而其他是深层次的,是更有探究价值,也更容易激发学生探究兴趣的。因此,要引导学生去探究发现文本所具有的更深层次的“美”,获取更有价值的东西。
3.加强语文实践。
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强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只有把学生的课内学习定位在“实践”的角度上,才能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学生既然是“实践者”,他们就必定要参与整个的语文学习过程,一切的听、说、读、写活动的主角都应是学生。教师只能是学生学习的伙伴和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否则的话,学生无法参与到实践中来,过去那种以教师讲为主、问为主、操纵为主的课堂,剥夺了学生进行语文实践的时间和空间。
“语文实践”决定了学生在学习中的地位。同时也要求教师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这样“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才有可能真正地在语文课堂上得到应用,学生才会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意识。为“课内外联系,校内外沟通,学科间融合”的理想打下必要的基础。
课外的语文实践应是学生在“自主、合作”的基础上,探究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的过程。可以是一切与语文有关的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读书、访问、参观、上网等多种形式的亲身“实践”,锻炼自己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课外语文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读书,学生通过大量直接地接触语言材料,在不断地阅读实践中,感悟读书方法,体验语文所蕴含的更深层次的美。
真实、扎实的“语文实践”是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发现,在实践中体验,在实践中获得。充分、大量的“语文实践”,不仅使学生获得知识和能力,而且能在过程中感悟方法,在过程中,获得情感的体验,在过程中陶冶学生的性情,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创造条件。
4.要学会开发利用课程资源。
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出现了课程资源的概念。语文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保证语文新课程实施的基本条件。
语文教学中可供利用的课程资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校内的课程资源,如实验室、图书馆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二是校外的课程资源,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科技馆、工厂、农村、部队、科研院所等广泛的社会资源及丰富的自然资源;三是信息化课程资源,如校内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校内外的网络资源。语文教师应当成为学生利用课程资源的引导者,引导学生走出教科书,走出课程和学校,充分利用校外各种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多方面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5.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养。
多年来,学校教学一直是分科进行的。基本上,每位教师只顾本们学科,对其他学科很少涉猎。可语文教材中所涉及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这种单一的知识结构远远不能适应新课程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要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面临课改,我将和本组的教师共同研讨、共同进步,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努力成为一名综合型教师。
1 2下一页
更新:2008-10-25 6:02:36 编辑:fengyefy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评论共 0 条 我也评一评 更多评论
暂无评论!
我要评论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声明:本站是免费向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的公益性教育网站,除“枫叶原创”系站长创作外,所有信息均转贴互连网上公开发表的文章、课件、视频和艺术作品,并通过特色版块栏目的整理,使教师学生校长家长方便浏览自己所需的信息资源,达到了一网打尽的惜时增效之目的。所有转载作品,我们都将详细标注作者、来源,文章版权仍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直接在文章后边发表评论说明,我们的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内将您的文章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