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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筹35亿元化解“普九”债务

作者:记者 陈强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10月12日第1版 点击: 91 次 评论: 0

 因欠债而造成施工方锁门、学生无法上课的情况,在河南今后不会再发生了。继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之后,该省财政近日筹措31亿元,同时要求省辖市本级配套安排4亿元,用2年时间完成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

  河南省于今年初出台方案,召开全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举办了政策培训班。为调动各地化债积极性,省财政实行先化解后补助的办法,由省本级安排资金对各地化解“普九”债务实行定额补助,并对全省3个试点县(市)各补助资金500万元。

  “普九”债务形成时间长,规模大,名目繁多,债权复杂。该省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清理核实和锁定债务工作。从本月起,省政府将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目标责任书,之后进入化解阶段。据悉,河南省此次清偿工作的债务时间界定为2005年12月31日以前,债务范围界定为县(市、区)、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等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形成的债务。

  为防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该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将农村义务教育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学校和部门,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update 更新:2008-10-13 3:52:20 编辑:fengy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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