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社会,由于科技的超越发展,文化普及程度前所未有,因此,文学与每个人结缘,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谁能否认,无论男女老少,离得开电视呢?那些新闻、电视剧,甚至广告,都是文学的载体,人们在不知不觉之间,都成了文学的俘虏。
历史上,文学只是少数人的专利,由此显得高雅,以至于草民们望文却步。而今,网络的普及,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抒写自己的所想所做,因此,草根文学应运而生。在任何网站、论坛,文学栏目不仅必备,而且热闹非凡。
人们喜欢文学,是因为文学具有思想交流、情感抒发的功能。既然是文学,不论其雅俗还是深浅,都有各自的市场,都能引起一些反应。犹如投石击水,石轻则浪小,石重则浪大。
文学的真谛是什么?我认为,文学首先必须是“人学”,符合人性。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就应该反映这种社会形态的实际。那种不着边际虚无缥缈的梦幻之作,那种目空一切愤世嫉俗的切齿之作,即使文才再好,终究不能得到公众的共鸣。历史上虽有陶公《桃花源记》流传千古,但那是追寻理想社会的经典之作,绝不虚幻。近代鲁迅先生以杂文作为匕首、投枪,嬉笑驽骂皆成文章,但那是与黑暗世界斗争的需要,决不是率性而为。
其次,文学是“情学”,具有丰富的感情色彩。人有七情六欲,反映在文学上,悲能催人落泪,喜能令人忘形。但情须自禁,如果纵情发泄,污秽尽出,难免污人耳目,为人不齿。
第三,文学须有品味,当得茶酒,上得台面。文学是思维的结晶,只有深浅之别,应无香臭之分。网络发表为草根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便利,但网络自有潜在的游戏规则,肆意违反规则,就会为众多人不容。追求新潮,借非常手段企图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未尝不可,但必须以不伤害他人为前提。如果把新潮与粗俗杂糅在一起,不伦不类,就会露出“麒麟皮下的马脚”,彰显了自己的浅陋。
文学是精神食粮,精如膏脂,粗如谷粟,然而都是生活所需。假使变成了糟粕,谁会作为食粮呢?
2008、9、24
我看“论剑”
“论剑”一说,乃香港文魁金庸先生首创,一部《射雕英雄传》,荡气回肠,风靡华人世界。影视界推波助澜,多次竞拍,恣意渲染,更使得老幼妇孺痴迷乐道。“华山论剑”由此成为各行各业高手过招的代名词。
金庸乃一介书生,不习武学,但深谙精武之道。中国武术经他演绎,妙彩纷呈。武林分派,派系争雄,奇功迭出,神功盖世,竟至于超越时空,远胜历史神话和现代科幻。
原本是武坛“论剑”,繁衍延伸,盛行于文坛。近来几天,文坛“论剑”之声不绝于耳。远者,有文坛新秀韩寒与河南省作协副主席郑艳英“论剑”;近者,有罗田论坛的云飞扬与书山剑客“论剑”。既然“论剑”,必然招术诡异,致敌要害。
然则“论剑”之于文坛,很不适宜。杀气甚浓,有悖于儒家“和为贵”之要旨。况文人当以儒雅为贵,怨怒内敛,如果一身霸气,则尽丧斯文。虽然自古就有“文人相轻”之说,但“相轻”不是刀剑相向。文坛固存“争鸣”之传统,自先秦诸子争鸣而至现代诸学术流派的争鸣,皆“争”而有序,“鸣”而有度,绝无杀伐之罹气。抑人扬己,恶语伤人,是文坛争鸣之大忌。“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鲁迅先生的箴言当常怀于心。
当前,国家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对于论坛来说,同样如此。大家何不收起刀剑,心平气和地争鸣一番呢?
200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