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人事制度改革要从实际出发
作者:辜伟节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2日第7版 点击: 77 次 评论: 0 条
近段时间,中国教育报“校长实务”版开展了关于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系列讨论,笔者深有感触。从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小学对化解“编制超员却缺教师”问题的探索,到关于昆明市出台的“教师可罢免校长”的争鸣,以及张家港市云盘小学等学校对中层干部选聘制度的探索,实际上都在从学校自身可控的层面上探讨一个问题,那就是校本人事制度改革如何有效实施。
近年来,一些学校从实际出发,在实践校本人事管理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涌现出了一批改革初见成效的典型,但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归结起来,主要体现为三方面,即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冲突、教育方面与非教育方面之间的矛盾、政策文件与具体执行之间的落差等,具体表现为:一些学校在用人制度上按级别划分,能上不能下;只进不出,人才难以流动,人浮于事;有的学校严重缺编,但学校无择师自由,教师无择校自由;教师待遇与工作成绩脱钩,缺乏完整的法规与严格的责任制等。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小学等学校的实践表明,要有效实施校本人事管理,就必须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定岗、定编,并根据教师的实际能力进行动态的双向选择,挖掘学校所存在的各种潜力,让本校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打破“终身制”,建立起以聘用为基础的符合校情的用人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实施校本人事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学校活力,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育效益。因此,优化校本人事管理流程是促进学校内部和谐发展的关键。首先,要规范各层级的人事管理流程。校本人事管理需要遵循“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将学校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管理部门和岗位上,并对各层级的具体职责、完成任务时间、应达到的标准及考核要求,都给予明确规定,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从而提高管理的效能。其次,优化教师任用流程。学校应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编制和教学、教研、管理任务的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和聘任期限,按照规定的流程对各级各类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真正形成“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的良性发展的局面。(作者为江苏省扬州市教研室主任、教科所所长)
更新:2008-9-3 2:47:29 编辑:fengy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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