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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紧急通知规范暑期办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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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期以来,特别是进入暑假后,社会上滥办班比较突出,严重干扰了学生的暑假生活,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市教育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日前专门发出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暑期办班行为发出紧急通知。

一、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举办各类培训班,不得出租校舍用于社会办班,违犯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不得参与培训班教学,不得进行有偿家教,更不得参与或自行举办补课和强化类培训班,违犯规定的,依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严肃查处。

三、凡以盈利为目的,不符合办学条件,未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均属于非法办学。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排查,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造成损失的,依法由举办者承担责任。

四、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要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名单,定期进行评估,不断规范其办学行为。

五、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宣传工作的管理力度,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要明确机构的名称、办学类别、办学地点、考试类型、证书名称及收费标准等事宜,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不得夸大其词,弄虚作假,不得作不负责任的承诺。

六、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任何办学组织及个人在学校门口摆摊设点乱招生,乱发布招生信息。

七、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专人对本地办班、本校教师参与办班和有偿家教等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update 更新:2008-7-20 17:31:04 编辑:枫叶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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