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听评课时,你的着眼点落在何处?新华社记者 于洋 摄
评课,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课堂教学评价,无论是对于一线教师的日常教研活动与专业发展,还是对于教研人员的工作开展,或对于教育理论工作者的研究而言,都是司空见惯但又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但现实中的情况通常是,很多参与评课的人员总是从自己的经验背景出发,各执一词,使被评价者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评价实际上成了“无理论的经验建议”。另一方面,虽说教师也深知教学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学习与发展、以生为本,但由于缺乏深度的理论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评价策略,所以一回到真实的课堂教学评价现场,就会显示出对学生学习的“虚假关注”,无法实现学生的深层发展。以什么样的基本理论立场对课堂教学作出评价?这样的基本理论立场背后所支撑的理念是什么?如何以这样的基本理论立场去构建具有普遍意义的评价框架?如何以这样的框架去对新课程改革下的课堂教学作出评价?
这些问题既是长期困扰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难题,又是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新课程改革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中美两国的评课背景理念存在差异
美国对当今学习科学的关注与加州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美国的课程与教学改革一直是伴随着教学理念的深层变革而同时推进的。从20世纪初期的新教育运动,到20世纪中叶的结构主义课程改革,再到人本化课程理念的提出,直至20世纪90年代逐步兴起的建构主义以及随后的教学改革,这一发展历程绝不是很多人所谓的在学生中心和学科中心之间的简单摇摆,而是在经验积累基础上的具有连贯性的实践反思和累积性的理念深化。
聚焦美国的教育研究与实践,我们不难看出,理论上对学习本质的逐步关注以及进行相应的学习科学研究,并进而在实践领域中对问题探究、理解、思维等因素进行基于理论基础之上的深入探索,构成了美国教育领域的基本图景。那么,相应地,对于课堂教学中教师行为的评价也是在顺应这一理论之下,对学生在课堂中学到了什么、教师为学生的学习创设了什么样的学习环境、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学习等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强调。概言之,对教师行为的评价不是仅仅关注教师本身的各种教学行为,而是通过对学生、对学习的深度关注来评价教师的教学行为,即从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角度去评价教师的教学成效。
对此,我们可以参看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的标准(见附录)。
我国许多评课标准仍拘泥于经验层面的积累与交流。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一个明显现实是书斋式理论与经验性教学彼此剥离,缺乏融合,理论研究者不愿走入实践去做“浅层面的”研究,而一线教师囿于种种压力只得将精力集中在提高班级优秀率、合格率之上,而所谓的理论素养的提升只能看作是于己无直接利害关系的附加要求而被搁置一边。笔者在山东、海南、湖南、浙江等省的几所重点高中听了全省公开课后,请上课的教师(该校的模范优秀教师)谈谈自己的上课心得。教师如是说:“我不懂什么教育理论,我也说不出什么教育理论,反正我觉得我上的课学生懂了、听得认真就行了。”话虽不错,可不禁让人生出疑问:“怎么知道学生就懂了?什么叫学生懂了?即使学生懂了,他们懂到了什么程度?”这些问题绝非想当然就可轻易解答。如果教师仅凭经验,很可能只是以貌似精彩的课堂来换得学生理解的片面性甚或只是让学生被动理解。因此,“此”现实造成了关于课堂教学评估上的“彼”现实:个人经验色彩浓厚,标准通常是由有经验的教师商议制订。缺乏科学性导致评课随意性大,更多关注教师的“教”本身,尤其在细枝末节处强调过多,而缺乏对学生“学”的根本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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