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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加强学校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作者:柯涵兵 来源:福州十四中 点击: 466 次 评论: 0

2、同学科教学相渗透。

恰到好处的渗透点拨教育,既不增加课时,又可开拓学生的知识面,是任何形式的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可结合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和音乐、美术等等课程,挖掘学科教学的普法因素,找准切入点,寓普法教育于日常教学之中。如:语文课教《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可结合宣传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数学课教学生认识元角分时,教师可渗透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人民生活离不开人民币等法律常识,同时教育学生爱护人民币,并引导学生正确使用人民币等合理消费教育。地理教学中可导入保护水源、保护珍贵动植物的法律规定,等等。当然学科的渗透要根据学科的特点,不可牵强附会,应自然贴切。

3、寓教于少先队、共青团活动中。少先队、共青团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采,深受少年儿童和青年朋友的喜爱。在团队活动中融入法律知识,寓教于乐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生动活泼的主题队会、载歌载舞的文艺演出、拓宽视野的辅导报告、充满竞争的知识竞赛、丰富知识的读书读报活动,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活动中,受到具体、生动、形象的教育,并愉快、主动地接受教育。

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是所大学校,生活是本活教材,参加社会实践,是接受法制教育的又一良好途径。如:学校组织学生上街协助民警管理交通、参加拘捕宣判大会、参观劳教戒毒场所、听取失足青少年的“现身说法”、组建爱护绿化宣传队。在社会实践中,学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应有的放矢的进行答疑解惑,如:路遇歹徒应如何自我保护,当爸爸参加赌博时应该怎么办8226;8226;8226;8226;8226;8226;这样,学生不仅懂得了法就在生活中,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同时接受了活生生的法律教育,进而自觉地学法守法护法。

5、网络,成为学校开展普法工作的又一个新阵地。网络文化,已经成为信息交流的基本载体、社会信息的基本形态,并成为影响人们思想品德、价值观念的重要因素。基于网络具有快捷、便利、开放、生动等特点,学校的校园网应与各级普法网站相链接,使青少年学生能便捷地联上网络的“学法园地”和“依法维权的资料库”,参加、观摩“中小学生法制动漫创作大赛”等活动,从而发挥传统的普法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优点。

必须注意的是,前述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具体途径和实施方法,必须依赖于学校领导重视和教师的素质,必须依赖于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一个法制观念淡薄的学校领导或者教师的言行举止,是不利于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的。

此外,为了从不同渠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还必须建立以学校为主的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网络,采取学校、家庭和社区互相支持和配合,使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系列化、社会化。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要知道,今天的学生,不仅是明天的建设者,而且还是国家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将来的领导者和管理人才。他们知不知法、守不守法、能否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势必影响到千家万户、影响到广大群众、影响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因而,学校、教师应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摸索出规律性,逐步推进,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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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更新:2008-6-30 15:38:36 编辑:fengy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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