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准父母,进行三帮扶”是我在教师结对帮扶特困学生活动中的具体要求。
因为,教师只有以做学生的准父母为前提,才能把结对帮扶特困学生当作义务,而不是任务。
爱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本能,爱别人的孩子则是教师的天职,这是对“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是广义说法。
做全班学生的准父母是要用“爱”去教育,做特困学生的准父母是要用“心”去救助。
何况结对帮扶特困学生,那就更应该爱生如子了。
因此,要象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自己结对帮扶的特困学生,在“费用、思想、学习”三个方面都要负责帮扶。
特困学生缺少的不只是上学费用的资助,更重要的是还有在成长中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品质的形成和学业成绩的进步。
结对帮扶特困学生不只是掏钱济贫,更重要的是在义务教育中帮人;不只是爱心赐恩,更重要的是在公平教育中育人。
谁都想让自己的孩子成好人,谁也不想自己帮扶的孩子成坏人。
如其这样想,不如出手做。
在帮扶特困学生的学习费用的同时,下大力气帮扶特困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才算是真正帮到了家,扶到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