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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3亿孩子成长烦恼(图)

作者: 毛磊 杜文娟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 440 次 评论: 0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很多、很复杂,不可能通过修改一次法律全部解决,应当抓主要矛盾,力求解决突出问题……”正在进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的发言铿锵有力。

  问题一:校园语言伤害

  老师辱骂学生将受惩处

  2004年,江苏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不堪老师在课堂上当众羞辱,写完遗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不久后,“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发布的“你认为最急迫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调查显示: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校园“语言伤害”是最需解决的问题。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不久前义务教育法修订时,有委员建议,把老师对学生进行语言伤害的行为纳入禁止性规定,却未能如愿。

  针对这一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究刑责。

  问题二:课业负担过重

  休息娱乐时间受保障

  因为作业太多、书包太重,只能拖着拉杆箱去上课。这件令人诧异的事情,已经成为某些校园的一道“风景”。目前,社会各界都意识到,孩子们课业负担过重、睡眠严重不足。然而在“考上好学校和找到好工作”面前,他们的休息权等依然屡被侵犯。

  草案保护他们“睡好觉、尽情游戏”。草案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要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一些学校不仅忽视孩子的休息娱乐,还很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蒋树声委员补充建议说,未成年人正在逐步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草案应该强调学校有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种课内外活动结合起来。学生成绩再好,缺少一颗“中国心”,将来也很难为国家的富强做出更多贡献。

  问题三:遭遇意外伤害

  突发事件优先获救助

  两年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内,15名儿童和3名教师被砍伤,至今仍让人扼腕叹息。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对此,草案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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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更新:2006-8-26 6:07:44 编辑:fengy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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