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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学生减负制定量化标准

作者:(王原 张虎) 来源:rmw 点击: 324 次 评论: 0

 




  书面作业每天最多2小时,学生睡眠至少8小时。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山东省对中小学作业分量与难度、学习时间等均制订量化标准,违反规定的当事人3年内有关评优将被一票否决。

  中小学生家庭作业的分量和难度均有了控制标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年级不超过2小时。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

  学校、教师在法定节假日、星期日(义务教育阶段包括星期六)和寒暑假严禁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小学、初中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也有了具体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为6小时,中学为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不超过1.5小时,要保证小学生每天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初中生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高中生每天8小时睡眠时间。中小学生每天应保证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学校和老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生在校的时间。

  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举行一次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初中除毕业升学考试外,其他考试均由学校自行组织。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类竞赛活动。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推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初中的办法。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

  为监督减负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公开设立减负举报电话,各地、各学校还须设立减负督察员。并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备案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完)
  

update 更新:2006-5-15 4:50:31 编辑:fengy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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