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了解学生真实的思维活动
1、认知基础的“顽固性”
实践证明,当人们熟练地掌握某种法则以后,往往就很难从另一种角度去思考问题,从而也就不容易顺利地实现由“过程”向“对象”的转变。由于在一至四年级,学生都是根据四则运算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来做计算的,它既是学生十分熟悉的运算规律,同时又为新知的学习提供了合适的基础。方程是把已知和未知看作同等的地位,一样参与运算,从这个角度去看,当然也可以运用四则运算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来做。而且,四则运算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学生是先入为主、根深蒂固的,具有相对的“顽固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排斥新学的等式的性质,导致思维的“过早封闭”。因此,大多数学生这样做也就可以理解了。
2、两种方法形式上的相似引发学生思维的惰性
第一种方法书写较少,形式简单。第二种方法从表面看,显得烦琐、麻烦,而且方程左边的“40x÷40”可以直接简写成“x”,这样从表面上看就和第一种方法一样了。根据已有的经验已经能够正确地解方程了,何必又多此一举,再去理解、掌握等式的性质呢?学生形成思维惰性,就不会再去深究思路和观念的不同,更不会创新解法。
二、领会课程标准和教材编排意图,确认教材价值
学生依据四则运算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来解方程是不言而喻的事,而新教材却一改往日的“利用四则运算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和相关运算律”的传统做法,运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这在教师看来是层次清晰的推理过程,对于学生来说,不仅感觉很烦琐,而且由于认知上的障碍反而不易接受。看来不能以教师的思想去取代学生的思维。难道教材安排不够科学?再次比较两种思路:第一种方法是把未知数x优先从背景中筛选出来,依据四则运算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求出x的值;第二种方法用“结构性观点”去看待方程,着眼于其所表明的等量关系,体现了方程思想的本质,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学关于方程解法的衔接问题。《数学课程标准》也明确要求学生能“理解等式的性质,会利用等式的性质解简单的方程”。那么,教材编排的价值是不容置疑的,即不能因为学生思维的轻车熟路,而忽视新知的教学,忽视学生数学思想的进一步提升。
三、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及已有知识经验,采取合理的教学措施
1、帮助学生获得必要的经验和预备知识,建立起“等号”的“结构性观点”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构造出等式。
2、理解地“教”和“学”,实现由“过程性观点”向“结构性观点”的转化。
3、抓住关键,巧妙突破难点。
4、慎选反例,引导学生进行评价和调整,让思维走向深渊。
5、巧解质疑,使全体学生都能有差异地得到发展。
由于采取合理的教学措施解方程变得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学生深刻认识到:利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看似麻烦,实则简单,不须思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这时,教师再适时介绍教材之所以这样编排是为了中小学方程解法的衔接,使学生认识到利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的必要性,观念得以更新、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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